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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作者: 新醒世明言 | 来源:发表于2017-11-08 17:05 被阅读96次

    鸭公嗓子老李对换亲的事很上心,但他办事是很认真的,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他虽然觉得成事的可能性极大,但他不露声色。只答应为六三的婚事打听打听,尽力帮忙,便送走了本家老哥,分手时,说了句:过几天我去老哥家串个门。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这鸭公嗓子老李,前些年是村里学校的民办老师,后来民办老师转正为公办教师时,老李的名子也报了上去,但后来批下来的时候确没有他的份,他到乡里和县教育局问过,人家都说不知道,要么就是:没批就是没有通过嘛!无耐只有回家种地,本来就是农民嘛,也没啥!过了一段时间,听说他的转正指标让乡里某位书记的小姨子给顶了。老李很是生气,但苦于没有证据,很是憋屈了一阵子,就只好做罢。

    老李翻山越岭,来到了他的本家哥的家里。六三爹在屋里听到鸭公喊哥的特殊声音,喜出望外,他知道他的本家兄弟来了,连忙迎了出去,自然忙前忙后,好生招待。待到端送饭菜时,老李见到了本家的闺女,也就是六三的姐姐。老李虽然办事沉稳,但还是吃了一惊。他怎么也想不到几年未见的本家姪女会出落得如此俊俏。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但他还是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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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常说,深山出俊鸟!看来没错说。其实这个山沟沟里祖辈都出漂亮闺女,这可能是这里的水土及人们的饮食习惯与众不同,用现在的话来说叫作生态环境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方水土却专养美女。据说这里古代曾出过王妃和皇封诰命妇人,依据便是挖掘出的古墓葬和墓志铭。假如是真事,那一定是唐代的时候。因为这里的美女完全符合那个朝代的审美标准。这里的美女,体现的是:健康的美,自然的美,美的端庄、大气,福贵!正迎了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天然之美。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秀英,给你叔端杯酒,你叔大老远来咱家不容易!‘’秀英爹发话了。

    秀英略显羞涩地忽闪着大眼晴长睫毛,伸出肉乎乎,白亮亮的小手给老李端上酒,叫了一声叔:你喝酒!老李接过酒一仰脖喝了下去,秀英微微笑了笑,扭身走了出去。

    秀英在农村还未出嫁,这在农村已属大龄女子。不是她不想嫁人,只是心里有个人她始终放不下。他不愿意和其它女子一样出去打工闯世界,她不舍家里的父母,更不舍心里的那个人。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三年前,一支林业勘测队到这山里搞勘测,一个刚从林校毕业分配到林业局的学生也在这支队伍里,这支队伍在秀英家里吃往。小伙子倾刻被秀英的美貌所惊服,秀英对小伙子的彬彬有理和清秀潇洒所深爱。两人眉目传情,心里清楚但都未说透。小伙子临走时,秀英说:"你以后还来不来,你要来我等你?小伙子点了点头说:‘’我一定会来!‘’

    一个月后,小伙子果然来了。只是看着精神不振,是乎很伤心,秀英为他做的合包蛋,他也傻楞楞地没心思吃。秀英拿出了为他亲手绣的一双鞋垫默默地挮给了他,他拿着鞋垫深情地看了看,说:我和你来世续缘吧,对不起了!起身便走。

    秀英追至门外,小伙子头也没回径直走了,秀英已猜到肯定是小伙子家里人不同意,门不当,户不对呀!其实她们俩互爱,连对方的手都没有拉过。故此,秀英越发忘不掉这个有德有才的小伙子,尽管没有什么希望。

    老李吃饱喝足之后,确认换亲之事必成无疑,只是心里觉着对不起姪女秀英,这无疑是鲜花插到了牛粪上啊!

    侯高志确有个妹妹,人样也算过得去,也勤快,人虽恶了点,但过光景没有问题,还有个毛病便是说话吐词不清,咬字不准,唔唔啦啦,但也绝对不是哑巴,这里的人称为半语子。这样的定义,确也准确到位。

    老李权衡之后,提出了换亲的想法。秀英爹对候家小子的劣迹也有所耳闻,但想到李家的传宗接代大事,其它的事都是小事,委屈闺女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老李接着说:‘’你给娃女商量一下,如是同意的话你给我回个话,我好给侯家提说。"

    事情自然进展得比较顺利,尽管两家的闺女都不情愿,怎耐父母的好言相劝,加之以死相挟,她们别无选择,只有照办的份。

    由于是换亲,两家省去了中间很多程序,很快办了喜事,谋人老李功不可没,两家人感激不尽,千恩万谢!老李在主持两家婚礼上的讲话时发出的嘎,嘎,嘎,鸭叫般的嗓音,六三的老爹和老侯听起来那胜似天赖之音,倍感亲切!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侯高志娶上了媳归,而且还是个如花似玉的媳妇,高兴得驴脸象盛开的鲜花一样灿烂。他痛痛快快过了几天新婚生活,便开始想歪门。他让媳妇按照他在矿山上看的黄带子上的姿势和动作配合取乐。秀英本是本份之人,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感到脸红害羞,那容得下侯高志的胡乱折腾,坚决不从。

    她认为那些行为连畜生都不如。

    侯高志感到无趣,凑合过了密月便到矿山上干活去了。

    侯高志在矿山上混了半年,陡然间这个矿山异常红火起来,原因很简单,那便是矿石价格翻倍上涨,且十分抢手,外地客商来买矿石,没有关系,很难买到手。一时间县乡各单位纷纷到矿山布口或买二手洞口,争先恐后,异常热烈。刹时,方圆十几公里,山上山下,河滩地间到处机器轰鸣,日夜不停,夜间亦明如白昼,人流如潮,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入这里掠夺资源,中饱私囊。一夜成富翁,一炮炸出个桑塔纳的事情在这里屡见不鲜。

    不足半年时间,这里不知道出了多少个富翁亦或一文不明的穷汉变成了挺胸凸肚的爆发户。

    侯高志便是暴发户之一。他依仗对矿山上熟悉,在城里请了两桌客,把所认识的赌徒、地痞、无懒或劳改出狱人员集中起来吃喝,大吹到矿山上去干事如何发财,这一邦子乌合之众,本都不是什么好鸟,听侯高志说能发财,他们啥事不敢干。酒酣耳热之后,个个眼晴亮如灯炮,举杯敬酒,表示:愿听侯哥安排,指那打那,否则就蹲下尿尿。侯高志被众推为头领,他带着这邦臭名招著的弟兄,到矿山上收购拾矿人检出来或偷出来的矿石,转手买出去,天天都有进响,生意火爆。更主要的是谁家洞口出矿石,他便带着这帮无懒挨个去买矿石,矿老板见到这邦亡命之徒,无一愿意得罪,都爽快地卖给他一车矿石,再说这矿石卖给谁都是卖,人家又不少给钱。矿石到手,侯高志不离场转手卖给外地人,一车净赚两万,一天就净赚四万块,外地的客商还天天请他下馆子吃喝。后来他干脆直接把矿石拉到湖南,卖给厂家,一车净赚五万块,一天就是十万块。数月后,矿石跌价,矿山冷清,侯高志除了付给他的手下弟兄之外,自己净得八十多万,人称侯百万。

    侯百万象个斗胜的公鸡一样,高昂着头颅,荣耀下山。他先是买了一台机普车,在县城的宾馆里包了个房间,出入饭店、宾馆、或夜里逛舞厅,必是前呼后拥,听着狐朋狗友喊:侯老板的叫声和肉麻的恭维,侯高志便横着走!

    这时,他身边拥有两个固定的女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高的白白胖胖,丰满厚实,是他从山上带下来的,是一个在矿山上捡矿石的小媳妇。当时他看上后,便让手下弟兄打听谈价格,然后顺利得手。在经过几夜的调教过招之后,果然悟性极高,能做到招招过硬。瘦矮的女人是一个饭店的服务员。一天候高志在一家饭店吃饭,这个服务员上菜,侯高志眼前一亮,这和他那个胖女人恰好相反,清秀的脸盘,娇小的身板,细细的腰,小而结实的屁股微微后翘。侯高志心想,不管花多大价钱也要把她搞到手,这是一棵鲜嫩的小白菜。

    候高志为这个女人没少费事。因为这是个涉事未深的小闺女,还不到十六岁,光靠金钱不使些手段怕是不行。侯高志花了三万多元,费钱费时讨好,终于得手,小闺女对他死心塌地,心服口服。

    生在罪过里,死在风流中!(三)

    侯高志达到了他人生最高的巅峰,整日纸醉金迷,出入宾馆饭店,

    搂着一胖一瘦两个女人,过起了醉生梦死的生活。后来他媳妇生他的闺女,他回去送了一万块钱便回城继续过他的神仙消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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