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忘记生活烦恼的方式:音乐和猫。 ——阿尔伯特•施瓦茨
我有音乐,但没有猫。
2022年甫一到来,趁着热闹的氛围,我在沙发上振臂高呼:“我决定了,新的一年里,我……”
“不许养狗!不许养猫!”姨伸出食指,坚决地打断我。
我傻眼:“你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
“看你两眼发光地盯着电视上的企鹅我就知道,总之不许。”接着她打趣道:“你要养只企鹅,倒是可以的。”用不可能的事来阻止你,是大人们常用的伎俩。我泄气地说:“你给我弄一只来,我就养。”
晚上我找兰告状,兰在视频里笑:“你姨说的对,你要是养狗,就一个人住吧,我和你爸就不来看你了。”看吧,大人们都反对养宠物。“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你还照顾什么猫猫狗狗?”“多脏啊,到时候家里到处是猫毛狗毛,还有难闻的气味。”“养小动物没那么简单的,你是要对一个小生命负责的……”他们说的都对,但你可以感觉到他们满满的不信任,字里行间全是对你的不放心,这些理由没有一句是令人服气的。小时候我想,长大了一定要养只猫猫狗狗,长大了才发现这事不由我说了算;又想,等独立生活了一定要养只猫猫狗狗,还是不由我说了算。
一直以来,我对可爱的事物都是没有抵抗力的,尤其是萌宠,它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存在,就会令人心情愉悦忘记烦恼。有次我在小区里晒太阳,一只猫猫跑过来玩我拖鞋上的绒球,那可爱劲儿太让人喜欢了。
若是有狗狗更好。它会摇着尾巴迎我回家,给我衔拖鞋,跟我握手,会安静窝在我脚边打呼噜。我会大声喊它的名字:“Calcifer!Calcifer!”它不听话我就罚他面壁,想想就快乐!
对了,“Calcifer”是宫崎骏《霍尔的移动城堡》里的火之恶魔,一团漂亮的火焰。它能驱动霍尔的城堡行走,法力强大又呆萌拉风。看的时候我喜欢得不行,当时就觉得它在现实的化身理应是只可爱的狗狗。小恶魔的名字在我脑中回旋了好多年,就差一只狗狗来对应了。
其实兰之前是养过一只松狮的。金黄毛发,小小个头,乖巧活泼,兰走到哪它跟到哪。有次兰出门办事没带它,开车走了好远,下车才发现狮狮竟一路狂奔着跟来。兰心疼得直骂:“小样,累不死你!万一跑丢了怎么办,万一被车撞了怎么办……”我那时周末才回一次家,松呢忙着上班,就兰管着狮狮,所以狮狮算是兰一个人的狗狗。
本来兰是把它往淑女狗的路线发展的。后来兰经营小卖部,年幼的狮狮整天在旁边的练车场撒欢,渐渐就被周围的土狗野狗带偏了。天天跟着钻林子,追麻雀,打群架,天黑才带着满身的毛刺回来,彻底长成了野小子。有次居然咬了一只鸭子回来,兰吓坏了,敲着它的脑袋告诫它不要学坏,不能干坏事。
这狗和人是一样一样的,时刻要严加管理,切忌交坏朋友。最终东窗事发,鸭子的主人带着一帮人来兴师问罪。狮狮的狐朋狗友全被处死了,兰赔偿了费用,对方还是不依不饶,重压下狮狮留不住了……兰哭了很久,自此以后她再不养狗,松也讨厌狗。
关于狮狮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是我没在家的时候发生的。我无法想象兰和松的难过,我脑中停留的是狮狮在时的欢乐,它在身旁活蹦乱跳的热乎劲儿,总能把空气变得鲜活生动。总是睁着一双澄澈的眼睛,无限信任地望着你。它望着你时,你就是它的全世界。这也是我喜欢小动物的原因。
而现在,我没有猫,也没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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