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秋雨水不停,十一长假懒得出门看人头,便窝在宿舍里追剧刷书,整日和室友大眼对小眼,再就是下楼接个外卖。
昨天晚上突然兴起想吃披萨,从床上跳起换衣服穿鞋找伞的拿上包就出门。只凭着以前同学推荐过的那家店隐约印象,便刷卡上了公交。
七点多辗转了大半个长沙到达那家店,刚好赶上店里最后一批客人离去,心满意足享受窗边独坐吃东西的待遇。
心情好到连窗外的雨都可爱到不行。
吃完最后一口披萨,撑到不行的和老板打招呼说拜拜,坐公交穿过秋雨绵绵冰冷夜里的长沙回学校。
到学校的时候给老许发了一条微信“吃完披萨到学校啦,好吃死下次一块再来。”末了发了个星星眼的动态图。
“好”
老许秒回,这边的我乐到撑着伞傻笑。
2.
和秋裤谈恋爱的时候,因为他是湖北人吃不得辣,整日里我两都绕过食堂去吃西门里边的砂锅粉,我点一份麻辣油面砂锅粉,他则百年不变一份原味砂锅。
我贪食多样,却总是吃的很少就饱。可食物是我世界里除人之外最重要的东西,吃不完也不能浪费。往常一个人就慢悠悠的边消食边吃,谈恋爱了担心对方不耐烦等待而常常跟着他的频率差不多停下筷子。
我是想要秋裤帮我消灭掉碗里这半碗砂锅粉的,可我才把碗推过去,他就摆摆手说。
“别别别,我吃不下了。你看我这么瘦,很容易就饱了,而且这么辣我吃不下的。”
秋裤对我很好,一个人可以穿过大半个校园的在我宿舍楼下等我去自习,可以半夜爬起来帮我作图的让我去休息,是不嫌弃我胖丑爱吃的男生。
可他从来不愿多吃一口我们吃不完的食物,理由也从来都是那些吃饱了,太辣。
我们吃饭的地方从学校周边的粉店到包子店到饼店,最后回到食堂里边的自助。
你端着盘子和我端着盘子,坐在三楼阿姨叔叔们对峙的飙着长沙话的食堂里,不言一语。
分手的时候,秋裤说对不起。我在这边哭成泪人的祝他好,四月夜晚里清风下的烧烤超辣鸡腿鸡翅可真他妈好吃。
3.
和老高在一块是大三的时候,一群人在外边庆祝比赛结束的喝酒,我借着酒劲耍酒疯挂他身上,他扶着我走,每隔十米就得上一次厕所,膀胱简直像从他身上被割掉。
他把我放树下,我晕乎乎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想和这个人喝一辈子啤酒,吃一辈子饭。
在一起的时候深秋,天凉得裹着风衣。他穿一件灰色的外套,冬天才穿的那种。我笑他傻逼啊,天还没到时候就穿这么多。
“我暖和了,就可以牵着你”
谁说工科男生不会说情话造浪漫?老高说这话的时候,我放在空气里的手都僵硬的不知往哪儿放。
老高是个学霸,某些学霸气质被体现的一干二净在谈恋爱里边。
只有必须与非必须,只有必要与没必要,只有能与不能。
所以认树识花并不能创造财富,提升经济,属于非必须技能。看课外书属于陶冶情操,可对于工科制造没有关系,也属于非必须技能。
顺带着……连吃也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没有附属功能,好吃与不好吃并没有区别。
所以,我和老高在吃上边高度不统一。
他爱吃固定的一家店,一家菜,一个位置。理由很简单,这个菜不错,能吃,地方好找,位置好认,那就别浪费时间去其他店吃菜实验。
可我不行,一家店的同一家菜绝对不能吃超过三次,会吐。
开始的时候我拉着老高吃别的店,他嫌弃的脸都要掉在地上,更加在我把吃不完的菜递过去时,超大声的在餐馆里指责我。
“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吃不完还点这个菜,多浪费你知不知道?还让我吃你剩下的,想都别想。”
也许是我的问题,经过几次不愉快的就餐之后,我和老高协定不一起吃饭,各自解决。
晚上逛校园的时候老高挺高兴,我提出去南门买糖炒板栗,他说好。买完之后我一手挂着板栗袋子,一手掰板栗吃。老高觉得我这样手冷,便接过袋子给我剥。
我乐的轻松边吃边蹦哒,可那袋板栗底下老板给装了好些坏板栗。老高连着咬开好几个坏的,弄的一嘴的坏板栗渣。气恼到不行的把剩下的板栗扔垃圾桶里,还边开口咒骂老板人品不行。
我还没来得及张口拯救那袋可能还有好的板栗,才说了一句“你怎么把它扔了?”老高脾气就上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好好的买什么板栗吃,我会吃到这么多坏板栗吗。本来就说了大晚上别吃别吃,你就是不听,还说要减肥,我看呐你这肥也别减了,越减越肥!”
老高说完后,夜里一阵风刚好刮了过来,凉了我半截,总归当时太过于喜欢,以至于他连这些话都说出口都没想过去反驳,闹分手。轻描淡写说了句咱回吗?事情就算过了。
相对于平常老高发的脾气,我们分手倒是平静不少。没闹什么,也没多说什么。时间久了倦到他觉得等我瘦太慢,累到我觉得伺候他太难。
分手后的第二天,我一个人去吃了自助,周二的整个下午不停歇。所有的食物一个人解决,旁边没有人再指手画脚的说“你吃的完吗?吃吃吃,迟早胖死你。又不好吃,你老要去干嘛!”
那个下午,我觉得食物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丽。
4.
大四之后常常一个人去吃美食,巷子里的龙虾,八楼的私房菜,街口的糖油粑粑,后门的臭豆腐……
食物在这座寂寞的城市,用填满着胃的方式,不断蠕动着温暖那个拳头大小的心口。
而这种方式比任何方式都来的稳妥。
没有人来抢走你的食物,也没有食物跳起来指着你说胖胖胖,更没有讨厌的东西在你耳边念叨这个不好吃。
突然变得爱咋咋地,这世界花天酒地。
多美好,我爱你可我更爱食物。直到遇到老许。
认识老许是当时我参加一公众号舌尖上的长沙举办的最萌吃货,获奖的前十名都可以去一家日本料理店免费吃一顿。凑巧老许也参加,也获奖,更和我同一天预约到的店。
如此有缘,就拼了个桌。其实是当时店里人多桌子少,服务员就直接把老许带我桌前说都是参加那个活动来体验的,就拼个桌吧。
老许笑的一脸灿烂的冲我说嗨,惊的我把手里一块刚刚蘸好酱油的寿司掉到了桌上。谁知道老许毫不见外就把寿司拿起来,塞口里说了一句“别浪费”。
真的,长得这么帅已经吓到我,还能帅到这么不见外更是惊到我。
于是,和老许就这样吃上了。
我两在一块挺自然的,约着一块吃猪脚的时候,他突然问能不能大四这年多带他出来吃东西,不然毕业以后他回去都不好意思说在长沙待过。
我把手中的一次性袋子撸下,拍着他手臂说“没问题!吃一辈子都成!”
就那样,在一块了。
老许后来总说是我表的白,追的他。我就追他两斤口味虾,五两蟹的不要脸。
老许从不挑食,辣的甜的咸的统统可以来一点儿,荤的素的海里游的天上飞的都没关系。整个儿就是一无敌大胃王,来者不拒。
深得我心。
老许除了不挑食还不浪费,因为前两个男友的经历让我不敢把吃不完的食物推过去,每次吃饱了就擦擦嘴的装矜持。老许就一点不客气把我碗抢过去吃完,丢一句“你不吃就给我,不然放着多浪费呀。”
亲爱的老许,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不能当你在求婚?
我们俩在长沙开启了吃起模式,打着不放过不怕过不浪费的旗帜,横扫长沙美食。
5.
老许从家里过完长假回来的时候,还没回宿舍放包就被我拖着去吃弯道炒饭。
他一听是去吃好吃的,便从一副要死的状态变成了拽着我狂跑。
我把碗里的蛋炒饭都吃完,把最好吃的叉烧留下来,挪过去碗给老许。他不像以前的男友那般一脸嫌弃看着我,而是把他碗里最后一粒饭吃掉的接过我的,无比自然吃了一勺。下一秒,他便把勺子递过来喂我。
我把最好的部分留给他,他却始终坚持最后一口怎么都要分给我。
张嘴的那瞬间,我突然想告诉老许。
亲爱的,我想和你吃一辈子饭。我爱这世界的食物,可我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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