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女士到某法院起诉孩子幼儿园的园长,事情起因是,蒋女士的女儿马上要上一年级了,她想让自己的女儿到自己住房附近的一所学校读书。但自己买的这个房子还没有多久,怕进不了这所学校。于是找幼儿园园长问情况,幼儿园的园长说自己可以找熟人帮忙,前提是她得付一万五千块钱,蒋女士很爽快地通过微信支付了一万五,园长还开了收据,并盖了幼儿园的公章。承诺若是蒋女士自己的原因没去进这所学校的话,一概不退款。
漫长的暑假,蒋女士一直在等园长的回复,过了一段时间,园长回复她,已经将一万三转给了一位老师,就是那位神秘的老师,自己只赚了一点跑腿费,并把与那位老师聊天记录截图发给蒋女士,告诉蒋女士已经在走流程了,让她放心。
到了报名的时间,蒋女士和她丈夫在网上给孩子报名居然成功了,但那位园长却一直没有回复是否搞定了的信息,直到开学一个星期之后才回复说搞定了,关键是那时候,人家孩子都已经进了这所学校读书了。
于是蒋女士觉得孩子进这所学校,是自己报名进去的,与那位园长没有关系,不甘心自己花了这一万多块钱,便跑到法院起诉。第一次去起诉,也是东南西北摸不着方向,等了一上午白等了。
说来也是巧了,她刚出法院的时候,在法院大门口遇到了自己的同学,同学说自己就在法院打印室上班。
于是第二天,同学很热心地帮她取号,打印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在窗口,正好一位律师走了过来看到了她的起诉状,园长是这位律师的熟人,这位律师立即打电话通知了那位园长,告诉她有人要起诉她的事。
因为蒋女士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交了起诉状之后,还需要去派出所调身份证信息,只能找律师去调,然后蒋女士的同学又热心地帮她介绍自己认识的律师。
蒋女士万般感谢自己的同学,她觉得自己真是遇到贵人了,并拿了一百块钱以表对同学的感谢,同学说“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能要你的钱,收回去。”同学硬把钱塞进蒋女士的口袋里。
律师帮她调取园长的身份信息后,蒋女士付完按照约定的六百块钱之后,不早也不晚,那位园长立即打电话来了,说自己也是迫不得已,本来只想赚二千介绍费,然后倒赔一万三。立即通过微信付了一万五千块钱给蒋女士,让她放弃起诉。
蒋女士非常高兴收下了一万五,也省去了起诉的后续麻烦,对于同学的帮助她深刻地铭记于心。感激涕零。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收到了那一万五之后,那位律师立即打了她同学的电话,并通过微信支付了两百块钱介绍费给她同学。蒋女士的同学笑眯眯地收下两百块。
其实这位律师早就和蒋女士的同学有约在先,如果有人要调身份证信息,就介绍给自己,然后律师付一百或者几百块钱的介绍费。
蒋女士的同学一直在等待猎物,不熟悉的人不愿意相信她,或者怕自己呆在法院被举报,但这次刚刚好是自己的同学,同学不会怀疑自己,更不会举报她,所以名正言顺逮着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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