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很意外,但就是这么意外,你来不及准备,也来不及抓住。你就像阳光,也像清风,就这样,无声地走入了我的心上。
五月十日上午十点半左右,也可能多三十秒,或者再多二十分之一秒,学习累了,刷了会微博,突然看见EASON北京收官演唱会10点58即将放票的消息。我考虑不到十几分钟,想着自己明年可能就不在北京了,想着自己还没在鸟巢看过演唱会,想着学生的青春可能就这样结束。虽然脑子里没有确定要一起去的伙伴,要是有的话,估计可能我也不会纠结这么长时间。
有意思的是,等我想买380外场票的时候,已经显示售罄。不过刷了两下,结果又出来两张,不知是不是天意,应该就是那为数不多的两三张看台票了。而且支付宝付款由于操作问题,第一次下单还在纠结要不要买,结果错失过去了,取消订单,赶紧抢,结果票还在。总之,经历了这么多的曲折,还是成功了,估计那就是属于我的。
微博有人评论说,买了估计下月就要吃土了。而我现在,确实应该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恩。吃土就吃土吧,那又怎样,反正也不是经常吃,特别是像我对自己这么扣的人来说。
或许,以后赚钱了,可以去红磡买最好的内场票,或许可以任性地飞来飞去,就只为听EASON的演唱会。但感觉已经不同,有些事情就适合年轻时候,没钱时候去做,要不什么都等到老了再去做,要青春干嘛。虽然我们都知道,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总会有。
当然,对于EASON我也并不是像我小Z同学那样狂热的喜爱,但是也曾陶醉其中,回忆着那些好久不见的浮夸,也不赖。要是阿姆来中国开演唱会的话,估计那值得我奋不顾身的去。当然,这并不太可能。
挺讽刺的是,最近一直在计划买双好跑鞋,纠结于ASCIS的GT2000第四代或者Kayano22这种顶级跑鞋,要不就是纠结于五六百左右的跑鞋,确实不知道买哪个,当然也不够果断。要是我买鞋有这种魄力,那估计现在都有了全马记录了。
由于花了钱,虽然中午吃饭时间耽搁了些,但是心情自然不错。同时,还提前下载了冰与火之歌最新,第六季第三集,昨晚刚出,趁着中午休息看看。
可就在吃饭后,由于看到学校绿园中景色不错,一片青翠翠,绿油油的,加上阳光透过树叶间细微的间隙,投下调皮的斑驳的投影。好吧,我被完全吸引了,在这里休息一下,不也挺好嘛。恰好,不远处有个空位,就像是特意给我留的那样。
走过一条小路,草坪上的喷头正在洒水,其实,距离小路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不过每次当喷头对准小路的时候,总有那么一小部分喷射在不大不小的石子路上,所以整个看起来,是好大的一摊水。
说实话,其实对于水我本身并没有太在意,本身能距离有点远,能喷射过来的水并不多,而是都有小腿以下徘徊,对于我这种算是粗糙的汉子来说,本也就不是什么大事。要走过这样一条石子小路,可能就是两秒,一秒,或者更短。
小路是个类似T型的分叉,当然些许有些弧度。我要去的座位在我的左手边,而右手边的岔路口上,白衬衫,蓝色牛仔裤,很干净,和她很搭。虽然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女神型的女生,但白皙的皮肤也让人觉得可爱。应该是我单身太久了,或者最近夏天到了学校里面的美女太多了,我的思维也变得和我人一样木讷,看到就看到了,也没什么。
可是,五分之一秒过后,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是的,就是这种感觉。而且,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自拔,坐在离和她相遇不远的地方,阳光没有昨天明媚,清风也不如昨天温和,因此我也更多了一丝惆怅。
她的感觉很敏锐,有一小部分水好像溅在了她身上,嘴角微微上扬,调皮地笑了。笑的这么简单,也这么纯粹,好像风和阳光在此时也是陪衬,整个世界上,就她最美。是的,那是能融化一切烦恼的笑容,一切。
可我还是那么地木讷,径直走向我想要去的座位,确实也没想太多,当然并非没有被这笑容所感染,只是,或者只能说自己沉醉其中,忽略的现实。要是没有冰与火之歌的话,要是Snow不复活的话,或许我会突然地跑过去,或许还有那么一丝认识她的可能。
"嘿,你笑的好美,我想认识你。"
当然,现在已经晚了,整整2880秒过后,我已不知道她去了哪,是的,不知道。也不能说后悔,只能说可惜,我确实,确实就是这样一个不太能把握住机会的人,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不知她是否还会记得,有个呆呆的男生因为她不经意的一笑喜欢上了她,不知道这,短暂的目光交汇是否也会在她心里画下涟漪。
是,她已经占了我的脑海86400秒,而再经过1210秒,这篇属于她的文章就会这么诞生。我就这么坐在我们初次相遇的不远处,偶尔手累了抬抬头,希望她能出现,当然,我的位置也不再是昨天的位置,没有了她,天空也多了一丝阴霾,风也肆意地吹在我的身上,有点冷嗖嗖的。
我尽量重复昨天的故事,可今天她会换衣服吗?她会和昨天一样走这条路吗?今天的水会溅在她的身上吗?水溅到她身上,她依旧笑的那么美吗?
太多的可能,就像一个已知的粒子,永远不会让你知道下一个五分之一秒后它的位置。
就算我固执地固定着影响我变化的一切因素,可她,我是控制不了的,就像我第一次遇上她那样,那么突然,却又好像是注定。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因为一句话,爱上一部剧。因为她,我记住了我们相遇的十五号路灯,也喜欢上了在半干半湿的石头小路上走,或许这样更贴近自然,也更贴近她。她,就是这么自然,就是这么美。
或许她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曾经就因为多看了你五分之一秒,就这么痴痴的坐在曾经你走过的路旁,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不会知道那又怎么样,这即是青春,也是回忆。
再过725秒,天空连那最细微的阳光也已经不在,灰黢黢的,一股要下雨的样。不知道现在的她在校园何处?宿舍?教室?还是?
不管还能不能再遇见你,都祝你,永远笑的那么调皮,笑的那么可爱,笑的那么美。你人生的路上,永无阴霾。阴霾这种东西,交给我就好了。你就负责像阳光,当然,也要像清风。
青春我估计应该是这样,去做想做的事,遇见想遇见的人,去跑该跑的路,去经历该经历的迷茫,去洒下该洒下的汗水,一步一步,遇见更好的你,也遇见更好的自己。若还能遇见,我想说,
"嘿,还记得我吗,从见你第一面,我就喜欢上了你!"
距离2016年5月11日下午2点还有78秒,这78秒,我依旧在想你。
PS.
突然想到一句话
---不要为了错过月亮而懊恼,否则你也会 错过群星。
---错过就错过了呗,我又不喜欢星星,我只喜欢月亮。
你看,文字和感情就是这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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