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班长邀请,参加了一次小组长会。“微龄”两年,有些功能还不会用,听得见大家讲话,自己却不会“发声”,写了文字建议发在66班群里。
由此记起了我曾经的一位年轻上司,桌上摆的一本《罗伯特议事规则》(他后来出国去了加拿大)。先进文化的传播历时太长,1876年就出了首版,后来不断地改进、修订,2011年这部手册已经编到了第11版。
书很厚,一时半会儿读不完。若长篇大论,宏大叙事,不是我们66班007er的首要目的。鲁迅先生说的“拿来主义”,我且来搬砖先。
1、会议应当预先设置议题,方便会议参与者提前思考,理清思路,会上清晰表达。
2、每次开会的议题以不超过三个为宜,逐次讨论,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先把它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3、开会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的作用是组织开会者讨论,就当前的单一议题要求大家依顺序发言;归纳意见;形成决定;付诸表决;宣布本议题的结果;宣布进行下一个议题。
重要的是:主持人本身不得表态,不得表决。为什么呢?见附注。
4、开会者发言的对象是主持人,(当然大家都听得见)而不是其他开会者。发言时其他开会者不应插话或打断发言,只有主持人可以发声,要求发言者不明朗的地方予以明确;或发言者讲话冗长予以打断提醒。
5、开会者全部发言后,若意见相近或相同,主持人即宣布本议题的结果,接着宣布进行下一个议题;若意见相左,不能一致,由主持人宣布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主持人本身不得表决。
6、本次会议的议题讨论完毕,主持人再次澄清宣布所有议题的结果,然后宣布会议结束。
7、会议结束后不再发言,开会者有新的想法,另行动议。
附注:
1.为什么主持人不得表态,不得表决?
主持人的意见,容易形成倾向性的影响,俗话说“带沟里去了”,不利于开会者充分表达,集思广益。
2.为什么开会者发言的对象是主持人,而不是其他开会者?
开会者发言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若面向其他开会者,发生分歧就会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你来我往,反复循环,达不成一致的决议,什么事也办不成。即使勉强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十分低下。
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保证开会有用、有效。这种规则及所设计的操作程序,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洞彻人性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琢磨而设计的。正是这种对细节把握得精致完美的规则,才最大化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
所以,任何一个真正成熟的管理,无论是社会管理,还是经济管理,必然是靠在对细节精确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来运行的。管理离不开规则和标准,而规则和标准正是精致的完美表现。
66班的同学们,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更新,不断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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