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至死# 这本书今天翻阅完了,虽然作者是几十年前写的,可以折射出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播演变。从最开始的口口相传,到符号、图形,到文字,到视觉。
虽然主要是在讲美国的电视影响,但是投射到今日的互联网、新媒体,也是可以的。
“我们不会被自己憎恨的东西毁掉,而是被自己热爱的东西毁掉。”
可能需要辩证地看待具体的事情,但是毫无疑问,在热爱的领域里,我们更乐于消耗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舒适欢乐中,交付所有。
说回看这本书的初衷,本职工作所需,新媒体文案工作。如果可以让用户在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所需,甚至“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就达成了双赢的目的。当然是否双赢,还是需要好的产品好的服务,来托底。
捕梦网“娱乐至死”,特别是现在的主流群体,绝大部分都是在为娱乐而活吧!
追星族、月光族、种草族……
享乐当下,活出自我。
其实我这个80后的老阿姨也一样,愿意为娱乐消磨。或许没有年代感,只是大家的娱乐对象/内容不同而已。本质是一样的。
书中还有一句话:上帝偏爱那些能让人发笑的人。
翻译过来,如果你能让别人开怀,就会受到很多资源的青睐。不管是金钱、名利还是权利。(原谅我是个俗人)。
图片来自网络有人说:“寓教于乐”。我想着只是程度的问题。
把好的东西,融入进娱乐里,让大家愉快地接受,是件很好的事。
而“娱乐至死”,则是沉迷娱乐,沉迷游戏,沉迷幻觉时,可能就真的“至死”了。
鲁迅先生说: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
年轻的心也有的人说:“难得糊涂。”不必计较是“在娱乐”还是“被娱乐”。
清醒的娱乐者,是智者。
最后,说回时间银行。每个人都有一间专属的时间银行。你打算用自己的每天定额的24小时,投资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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