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犯罪及其预防
罪犯的共同特点就是缺乏合作能力,缺少社会兴趣,缺少对他人的奉献精神。这种行为风格在早期已经形成了。但是这种行为风格不是环境本身完成的,是儿童对于环境以及事物的错误判断错误解释不断被强化而没有被正确引导形成的。如果把罪犯的解释放在他自己的评价判断系统里是合理的。他们对社会和他人充满敌意。
从个体心理学角度看,罪犯的问题和问题儿童相比只是程度上更严重而已,他们都面临着生活三大问题,即友谊问题,职业问题,爱情问题。而想解决他们的问题,纠正他们,只是鞭打,惩罚,是无效的。唯有从长期的角度,慢慢地提升他们合作的能力。这需要长期的过程。
刚上小学的孩子,如果缺乏合作能力,就可以看出他们是早期生活没有为未来生活做好准备,如果学校生活没有能纠正他们的错误想法错误信念,则可能走向犯罪。一个有敏锐洞察力的老师就显得格外重要。
有时候孤儿也很容易走向犯罪,孤儿没有机会习得合作精神。有时候特别英俊帅气的人也可能是罪犯,他们是被宠坏了儿童。他们很少对他人奉献,缺少合作能力,父母多去包办很多事情,这类人总觉得这些都是母亲的宠爱的结果,和自己无关,他们用能找到自己犯罪的理由。他们跟容易去责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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