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生可能都在青春期里喜欢过这样一个人,他喜欢穿着白色的衬衫,他笑起来明媚的像初升的太阳,他身上有好闻的橘子混杂着阳光的味道。他是除了父亲之外,你遇到的第二个大英雄。
那年我初二,每天在满桌子的数学试题里昏睡不醒。当时学校里有一种制度,就是上午第二节课后初三的全体学生要进行美名其曰的"毕业跑",整个操场尘埃飞扬。我顶着还没清醒的脑袋,被挤在了浩浩荡荡的初三大军里。惊叫声、抱怨声、体育委员维持秩序的声音....现场一片嘈杂。我整个人呆滞在队伍里,四周是密密麻麻的人墙,我的脚被踩了一次又一次,可我毫无感觉。我像一个被人嫌弃的小丑,怎么也找不到我自己的方向。"来,这边。"人群闪开了一条路,紧接着我的手被一股温热的力度拉离了原地,我没来得及看见所有,只记得那张笑着的脸,一身散碎的阳光味道。
我是个极为内向的女生,性格怪癖。在别人喜欢白雪公主的年纪我却迷上了哈利波特,我的交际圈子很小,自然我也不知道那个男生已经是全校"鼎鼎有名"的人物。除了长相被女生们封为校草以外,还经常因为打架进公安局。少女心里独有的强烈自尊心让我不愿也不敢去问别人他是谁,但他出现在校园里的频率总是很高,所以给了我"跟踪"他的机会。我每天下午放学都会在车区"等他",我知道这不算什么谁等谁,他从来没有看过我,但我愿意,就算只看一眼也愿意。我知道他习惯把车子放在左边,知道他不喜欢有夹心的面包,知道他喜欢《黑子的篮球》,我也知道,他身边从来不缺女生。我给他写信,晚上放学等到没人了,我再悄悄的塞到十七班的信箱里。晚自习之前,我总是一个人在车区门口默默的站着,手里拿着凉掉的烧饼一口一口的咽下去,我怕错过他,怕某一天见不到他一面。喜欢他这件事,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一个平淡无奇甚至还有些怪异的我,喜欢这样一个光环人物,除了被嘲笑,我想不出其他。
他最后还是找到了我,请我在学校高高的天台上喝酒。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但是却喝的义无反顾。我以为,只要一直喝,就能把我所有的心思全都再次咽到肚子里去。我忘了,爱一个人的眼神是怎么也藏不住的。他问,"喝过?"我笑着摇摇头,"没有。"他也笑了,那天晚上的风真迷人,缓缓地吹过来他身上的味道,将我整个儿包围。送我回教室的路上,一路的沉默。"不要喜欢我。"我没有回头看他,我等着这句话和他一起湮没在黑暗里。
我还是每天都去车区"等他"放学,我们就像两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谁也没有提起谁。倒是那个时常和他一起的男生认出了我,指着我问"那个女生你是不是认识?"他脸色陡然一变,直冲着我过来,拉住我的手腕就往前走。和第一次的温热不一样,他的手指冰冷,捏的我手腕生疼。他走的很快,我必须要小跑才能跟上他。
不记得走了有多久,眼睛里突然没了路灯的亮度有些不适应,我揉揉眼,认出这里是学校附近有名的打架地点。胡同里一片昏暗,刚下过雨的路面还未干,泥水随着脚步星星点点的溅到身上。他突然松开了我的手,我看见前边也有一群人,被围在中间的少年一脸惊恐。他一把挥起拳头打在了那个男生脸上,鲜红的液体顺着下颌往下流。我整个人呆住了,无数的话语在脑海中闪过又突然不见。我现在看到了这个满脸狰狞的少年,怎么可能是那个满眼都是温柔的人。他猛然转身,"这样就行了?"我说不出一个字来,脑子里是他所有的样子,对我笑的,温柔的,宠溺的,不在乎的,冷漠的,狰狞的...每一个他慢慢重叠,慢慢融合,不!我不信!我要把所有不好的他全部去掉,可是,我无能为力。
我不记得那天是怎么到的家,我只知道,第二天他就再也没了消息。有人说他退学了,有人说他只是停课了,还有人说他要结婚了...总之各种谣言都没有得到证实。我重新把我自己埋进了数学卷子里,日复一日的重复之前的生活。其实...没了你,我还是活的很好,只是心里空落落的。
中考过后,我考上了家乡最好的高中。我终于知道自己不是一无是处,我变得开朗,变得热于和同学交流。我参加了各种各样的作文比赛,每次拿到印发的刊物,我也会淡淡的想一句,他会不会看到我的名字?算了吧,人生已经如此不同,还谈什么曾经。第一次收到情书,第一次被男生邀请看电影,第一次看到我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参加校内社团...我努力让我自己变得越来越好,可惜他也许永远也看不到了。
高二文理分科,重新换了教室。上一届的学长来替我们搬桌子,我低着头收拾一堆复习资料,桌子和人的声音嘈杂的心烦。"唉?你是....?这么巧?!"我顺着那个熟悉的声音抬头,看见了那个指着我对他说"你是不是认识她"的那个男生。我笑了笑,"你也考的一中啊?"他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你也知道,我那成绩..我爸给我拿钱上的。"我没说话,这种纨绔子弟在这个小县城里的确是能用钱买到一切想要的。他顿了顿,说,"你别记恨他了。其实,你写给他的每一封信他都留着,你的话他每天恨不得给我们念上一万遍。他成绩不好,考不上什么重点。他是喜欢你,可不想连累你。"
我依然说不出话来,像三年前的那个雨夜。我没想哭,可眼泪就像这些年的回忆,全都蹦了出来。
高考过后,他的头像在这些年里第一次在我好友列表里闪亮起来。"考的怎么样?"我回,"还好。""嗯,那就好。"我所有的话删了又打,打了又删,不知该从哪一句起。"小易来过我家,看到了你的信。他认识你的笔迹,这小子居然当场跟我翻脸了,哈哈哈,我也知道我这人,没法跟你长久,所有的事,都当过去了吧。"眼角再次湿润,小易家和他家是世交,而小易又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原来他真的喜欢过我,原来以前我真的值得被人喜欢。而小易,又是如此知道,他希望我更好。
我回,"嗯。"而后那个头像再也没有亮过。我想,大概所有的青春都结束了吧。那些为你疯狂的岁月,那些逼着自己变好的时光,那些眼泪,微笑,失落,终于在这一刻划上了句号。再见,我的初恋。
后记:他今年从部队复员,准备九月份结婚。帖子从小易那里转给我,照片里的新娘和他都笑靥如花。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新娘姓名那一栏,已经填上了我不甚熟悉的名字。以后,就是各自天涯,各自为家。照片里的姑娘,请照顾好我的青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