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奴”这件事

作者: AZI阿梓 | 来源:发表于2018-07-06 14:34 被阅读13次

    hello大噶好!我裴阿梓来啦~!

    咳咳,看到这个标题请不要震惊,听我慢慢讲。


    有一次和奶奶闲聊,她突然说了一句:“现在的人实在是太坏了。”

    怎么的呢。

    我想。

    “有对姐妹被她们爷爷,爸爸关起来那个,两三年了。大的那个都20岁了,小的那个也有17 8。”

    虽然奶奶说话比较含蓄,但也能猜测出来她们是被关起来强奸了。

    “她们妈妈呢?”

    “早就跑了。”


    这个话题很沉重,于那对姐妹而言,伤害她们的人是最亲近的人。

    即使坏人被抓起来判刑,她们的未来又该如何?


    16年有部电影《房间》

    关于“性奴”这件事

    女主布丽·拉尔森凭借此片获得第8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

    该片根据艾玛·唐纳修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布里·拉尔森饰演的女孩玛被邻居所骗,之后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长达七年之久的故事。

    在此期间她遭到强奸,并生下了儿子杰克。

    关于“性奴”这件事

    最后通过让儿子装死得以逃脱。

    然而等他们回到脱离很久的社会,才发现这个世界令他们害怕。

    关于“性奴”这件事

    2011年9月,河南洛阳,一个23岁的女孩向当地公安机关打电话报案称自己刚从“大哥”挖的地窖中逃出来,还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跟另外五个姑娘被诱骗绑架后,囚禁在地窖里沦为“大哥”的性奴,期间有两位“姐妹”因为不听话,还被“大哥”杀了。

    由于案情重大,洛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成功解救了其他三名女孩,又根据三名女孩的描述,在地窖中挖出两具尸体。

    四十八小时后,试图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浩被抓捕归案。

    随后,此案被媒体冠以“洛阳性奴案”曝光。

    李浩,男,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人,案发时34岁,已婚,跟妻子育有一子,是消防部队转业人员,案发时在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

    08年,李浩以妻子的名义在离住处不远的小区购买了一处地下室,然后从互联网上得知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于是萌生了诱骗女青年为其谋取钱财的念头。

    萌生念头后,李浩开始为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09年8月,李浩开始在地下室里挖地窖。为了不引起他人注意,他将挖地窖的时间选在深夜,清晨再用尼龙袋将土装着用摩托车运走。

    由于工程量较大,有时不能回家,李浩便向妻子撒谎说自己另找了一份工作,晚上得住在单位。

    两个月后,李浩从KTV诱骗来第一名女孩,由于那时地窖尚未完工,他便强迫被骗来的女孩跟他一起挖地窖。

    随后李浩又陆陆续续以“出台”为名义从发廊、KTV、夜总会骗来其他五名女孩(最小十六岁,最大二十三岁),并强行与这些女孩发生性关系。

    一年后,这个隐藏在地下六米、有七道铁门把守、几个房间加起来面积不足20平米、具有通风系统的地窖完工。

    关于“性奴”这件事

    囚禁女孩之初,为了防止这些女孩有力气逃跑,李浩每隔两天送饭一次,后来觉得太麻烦,干脆买了做饭工具,并给地窖通了电,不定时送一次米和菜,让女孩们自己做饭。还在地窖里准备了电脑和影碟,供女孩们消遣。

    最先进入地窖的两个女孩起初一直想逃跑。

    2010年7月,地窖中仅有的两个女孩其中一位趁李浩不备,从背后偷袭李浩,李浩恼怒之下将其拷在床上,然后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发现女孩始终不肯屈服,李浩便谋生杀了她的想法。

    动了杀心的李浩叫来地窖里的另一个女孩,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让她参与杀人,女孩出于恐惧,与李浩合力将被害者掐死,然后将尸体掩埋于地窖床板之下。

    之后李浩分别于2010年12月、2011年3月、2011年5月、2011年7月骗来其他四位女孩。

    至此,地窖中女孩数量达到五位。

    在多次与这些女孩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其中一位怀孕后,李浩觉得这些女孩已经足够听话,便在地窖中拉了网线,买来摄像头,开始控制女孩们进行淫秽视频表演,以“50元三十分钟”、“100元五十分钟”进行收费,通过支付宝和网银结算,获利数千元。

    在控制女孩们进行淫秽表演的过程中,李浩突然发现其中一个女孩得了妇科病,既不能进行淫秽视频表演也不能供他发泄兽欲,便觉得她再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可以处理掉。

    李浩将自己的想法与其他四名女孩透露后,得到了其他女孩一致响应,当晚五人便对那名女孩进行殴打,又以禁食、禁水、逼迫吃屎喝尿等方式对其进行虐待。

    几天后,女孩被折磨致死。发现女孩死后,李浩伙同其他四名女孩将尸体用红砖砌在了地窖入口处一个水池内。

    此时,地窖内剩下的四名女孩都已对李浩服服帖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她们不仅不仇恨李浩,反而将李浩称为“老公”、“大哥”,并会为了当晚谁能与李浩“睡觉”而吃醋、吵架。

    在警察第一次打开地窖时,当时还在地窖中的一名女孩兴奋地喊:“大哥你回来了啊?”,看到是警察后才放声大哭。

    而在后续调查中,这些女孩也出现不同程度偏袒李浩的现象。

    最后案发的原因是李浩觉得女孩们都已“非常听话”,而淫秽视频表演所带来的收入并不可观,于是他胆大包天带着四名女孩在地窖附近卖淫,卖淫三天后,其他一名女孩趁机逃跑,随后洛阳警方就接到了那个引爆此案的电话。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4名责任人被停职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李浩的胁迫、指使下,被告人段某某参与杀害两名被害人,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参与杀害一名被害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这三名被告在受到李浩囚禁、威胁的情况下被胁迫参加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缓刑。被告人李媛犯窝藏罪,判处缓刑。

    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个世界有各种各样的犯罪,而把人囚禁,使其充当性奴,在我看来,实在变态。

    同时也提醒身边的男孩女孩,要学会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

    《房间》的女主被囚禁,是因为邻居骗她:

    “我的小狗生病了,你可以帮一下忙吗?”

    善良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不要让自己的善良被坏人利用喔~٩(๑^o^๑)۶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关于“性奴”这件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noavu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