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的时候,小雅家搬到市里。初中二年级她放寒假回来看望外公,和阿仲聚过一次。后来,阿仲家也搬到县城,从此和小雅失去联系。
在小雅心里,阿仲和别的发小毕竟不同。上学之前,阿仲给她的陪伴最多。他们喝过同一口缸里的水,吃过同一根冰棍儿,分过同一瓶汽水、同一个面包,就连泡泡糖、牛皮糖,也是一人一半。
在童年的记忆里,阿仲比自己的哥哥要好太多。哥哥最坏,只要小雅想跟着他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玩,他就会喊:“快跑啊,我小妹来啦。”
仿佛小雅是个什么吃人的怪物。凡事他都和妹妹争抢,好玩的都藏起来,说是小雅会把他的宝贝弄坏。
阿仲从来不会这样,他乐意和小雅分享他所有的书、玩具和吃的东西,哪怕是从高粱地里打的乌米,或者他用火烤过的蚂蚱和蜻蜓。
想到这些,小雅就笑起来——那无所不吃的童年。见面地点就在小雅单位附近的酒店,阿仲的朋友来提车,他们一行四个人。
尽管和二十年前相比,两个人变化都非常大,但还是立刻认出了彼此。阿仲小时候虽然不白,可也没有现在这么黑。当年细腻光滑的皮肤现在留着痘印和大毛孔,小男孩成了一个粗糙的中年大叔。不过奶奶遗传给他的庄重内敛没有变,谦逊温和也没有变。
阿仲看了看小雅,感到有点晕。小不点怎么长这么高呢?一米七二,多亏没穿高跟鞋,不然需得仰视才见。
容貌不是小时候的俏皮可爱,而是成熟中透着清丽,皮肤仍然白皙细腻,身材苗条而不失丰满。气质的改变是巨大的,她小时候淘气要淘到上天入地,可不比哪吒省心到哪去。可现在的她,文雅端庄笑容温婉,就好像天生是个淑女。
阿仲说:“如果走在街上,即使面对面,我也绝对认不出你。”小雅笑:“怎么,我老得那么厉害吗?”“怎么会!你要是算老,哪还有人能算年轻。”“你怎么不长个儿?”“谁叫你长那么高?”两个人笑起来,他的哥们儿也都笑。
阿仲对他的哥们儿们说:“看她现在的样子,你们能想象到她小时候有多淘气吗?”哥们儿们摇头,一个说道:“小雅姐很斯文。”小雅说:“小时候,我的斯文都用来扫地。”
阿仲说:“小时候我就没见她走过路,出门全靠跑的,确切地说,是飞!一会儿上墙,一会儿上房,光高处还放不下她,还要到地下的菜窖里胡闹。”一桌子人错愕地盯着小雅。她点头“嗯。”
“在我眼里她是女侠,我们这一片儿的小孩都由她来保护,但凡外边的孩子来欺负我们,她都敢跟人家去打架,胆子大敢下手,我小时候是不敢打架的。”
小雅笑:“拎着棍子领着狗,打遍天下无敌手。”朋友们目瞪口呆,他们实在无法将描述中的人物和眼前的女子合二为一。
“她很聪明,没满六周岁就上小学了,还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我只是被家里送去学校当做流浪儿童被管教。”
“如果我小时候不是那么耳根软,听别的小朋友挑唆,害得你越跑越远,家里也不至于那么不放心你,早早把你送去上学吧。你当时是不是很生我的气?”“原本有一点,后来发现上学伙伴更多更好玩,就不气了。”
“你知道吗?奶奶不让我太早上学,怕我跟不上。从那时起,我每天都要趴在后窗台上盼你放学。眼睁睁看着你飞回家,又飞出去玩,天黑了才回去。很想喊住你,可是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呃,还有这回事?我只顾着疯跑,没注意到哦。”
“每当想起你,我都有一种挫败感。你还记得吗?我们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可我总是被你保护。”“是有同年同月同日生这么一回事,可我怎么记得是小娜?”
“她比咱们小两个月。总觉得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缘分,小时候你还说长大了要嫁给我。”“那你也没说你愿意呀。”
“我心里很愿意,不好意思说。搬走以后你回来探亲,我们其实见面两次。第一次我读五年级,我玩着推铁圈儿跑得正欢,你从对面走过来,喊我的名字。”
“是呀,你掉头就跑,理都没理我。”“你没看到我脸都红到脖子根儿啦?”“天快黑了,哪里看得清,再说你黑不溜秋的,脸红也不明显。”小雅坏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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