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头条的时候,突然刷到这样一条消息《7岁男孩因路人不给他鸡排吃,竟起杀念》。
金姐说,前段时间,微博上有一个帖子,网友的亲身经历。
那天,故事的主人公小美下班坐地铁回家,她在路上买了一份鸡排,在地铁站边等边吃。
她的旁边站了一对母子,妈妈三十来岁的样子,手里拽了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看到小美手上的鸡排,那个小男孩就跟他妈妈撒娇了:
“妈妈,我要吃鸡排,我要吃鸡排”。
她妈妈半开玩笑的说“吃鸡排,管那个阿姨要去吧”。
于是,小男孩也很没礼貌的朝着小美喊“我要吃鸡排,给我,我要吃”。
小美当时就懵了,心理想,这什么情况。小美从来没有遇到过随随便便问陌生人要东西吃的情况,于是就没吱声。
小男孩见小美没搭理他,回头就跟他妈妈闹得更凶了“我要吃鸡排,我要吃鸡排”。
他妈妈一边哄她,一边说:乖,等会儿上了地铁回家后,妈妈给你买鸡排。一边冲着小美那边翻白眼嘀咕着:什么玩意儿,小气,瞧那一身打扮,肯定不是个好东西。
小美听完以后气炸了,好在这个时候,地铁从远处呼啸而来,很快就要进站了。
没想到,可怕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就在地铁飞驰而来的时候,小男孩突然从后面猛推了小美一把。
眼看着小美就要摔下站台了,旁边的一位乘客,说时迟那时快,一把抓住小美,往回猛地那么一拽,仅仅几秒钟,地铁擦身而过,差一点命就没有了。
站台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小美吓得魂都飞了,站都站不稳,被搀扶到座位上懵了好久,噼里啪啦在那儿掉眼泪。
而那个小男孩的妈妈,既没有道歉,也没有训斥儿子,而是趁乱,抓着小男孩就挤上了地铁,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听完这件事情以后,我的后背一阵发凉,这属于杀人未遂啊。
像这样的熊孩子,因为没有吃到鸡排,就心生恶意,明显是妈妈平时骄纵的结果。
再不管教这样的熊孩子,等他大了,轻则是无视公共秩序的奇葩,重则就是伤天害理的罪犯。
也许孩子的熊,正在成为恶:《7岁男孩因路人不给他鸡排吃,竟起杀念!》大概在去年12月中下旬的时候,在朋友圈里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当时心就揪起来了:云南一所小学的两名三年级男生,被5名同学用开水烫伤下体。
一名三年级男生吃完午饭后,被同班的一个“小恶霸”拦住,让小男孩为他洗碗。
可能因为是冬天,也可能因为小男孩想要反抗,就拒绝了这个“小恶霸”。
遭到拒绝后,“小恶霸”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很生气,就叫上同班其他三名男生和一名六年级男生,把拒绝洗碗的小男孩儿堵在宿舍里面,并且很有计策的采取一人顶门、一人按头、一人按脚、一人扒裤、一人浇开水的方式,将这个男孩的下体严重烫伤。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想,天哪,那个被欺辱霸凌的小男孩该有多疼、有多无助啊!
更可悲的是,这五个肇事者觉得不过瘾,又把另一名平日表现比较软弱的男生拉进宿舍,如法炮制。
两个被烫的孩子,从腰部到下体大面积烫伤,我在想他们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父母看着自己家宝贝伤成这样,会有多么的悲痛欲绝?
网上有很多气愤不已的评论:
“这哪里是孩子呀,这是恶魔,这哪里是欺负人,哪里是校园霸凌,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行凶。”
“这几个肇事的孩子还是孩子吗?是有多么狠心,多么冷漠?那两个小男孩和他们有多大仇多大怨?”
“他们的父母是怎么教育的,真以为这样的举动是闹着玩儿吗?熊孩子这个词语用在他们身上都是太轻了了啊。”……
有一位网友说的我很赞同——从天不怕地不怕的熊孩子到蓄意伤人的恶徒,二者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
也许孩子的熊,正在成为恶:《7岁男孩因路人不给他鸡排吃,竟起杀念!》我觉得教育孩子最大的谎言,就是“孩子还小,不懂事”。
好像孩子还小就可以当做他犯错的挡箭牌,不管他们做错什么,父母们都能用充满慈爱的眼神注视着他们。
陈小春在《爸爸去哪儿》中说过:“我想自己先管好我的孩子,不想等到别人来管。”
美国作家珍妮.爱里姆也说过:孩子的身上存在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作为孩子人生领路人的父母缺乏正确的家教观念和教子方法。
规矩是一种教育和传承,做父母的别总是拿“孩子还小”来搪塞,否则就不是坏人变老,而是熊孩子长大了。
南山牧作者简介:南山牧,92年大龄野生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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