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念高中的时候,同桌是半个学霸,何以称为半个?因为数理化横着走,语文英语政治基本原地扑街。那时的我,每天以吐槽他的穿衣打扮为乐,他只会报以呵呵一笑,饱含了对智力低下者的羞辱。我们只有在小说读物上能暂时达成灵魂上的苟同,并为此在暗流涌动的学校书店里明修栈道地合作一把,譬如下面即将说到的这部《大唐乘风录》。
说起武侠,大部分人脑子里第一印象应该还是热血二字。荡气回肠的爱情,剑指南山的激荡。
“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
“我这一生,麻烦之事,天天都有。管他娘的,喝酒喝酒!”
这些铿锵有力又半疯半癫的话语,哪怕是许多年后的今日再次念起,内心仍是唏嘘不已。很多年前就曾有人提起过,金古梁后再无武侠。当时年少无知懵懵懂懂,将信将疑了一把。
现如今要我说的话,嗯。
简直狗屁不通。
02
在劣质网文还未铺天盖天的时候,《昆仑》、《华音流韶》等一系列佳作可谓是厚重地灌满了我整个青春年代(暴露年龄了)。今天的话,先捋一部偏冷门的上面提到的大唐,用我斯文儒雅同桌的话讲,谁若是胆敢私藏新刊,我定叫尔等血溅当场。
《大唐乘风录》,以下简称《大唐》,作者金寻者,笔名也是够直白呛声的,简单明了地致敬金庸老先生,关于他的信息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绝对另你大跌眼镜。
我为何会对这部小说一见倾心,作者扎实的笔下功夫是一方面,另一个原因是他跳脱出了传统武侠的框架和万变不离其宗的人物情感纠葛,有着自己独到的展开视野和一定程度上的作者个人特色。
大唐,背景自然是妖魔化的盛唐。一开局,主人公郑东霆便以一个面黄肌瘦猥琐颓废的汉子形象出场了(且基本上以这个形象贯穿了全场,除了回忆杀部分),若不是往后多看了几章,我真的会认为这是个活不到第二集就要领盒饭的咸鱼角色。
身肩捕头身份的郑东霆,是个臭名昭著热衷于背后放冷箭的捡漏王,公门的人碍于他轻功了得,遇上棘手问题不得不捏着鼻子求他办事,江湖上的人则是更干脆利落地,嗯,鄙视之。
主人公原本正在一家赌坊里耍着诈准备脱身,下一秒便遇上一宗命案,遂前往文中富可敌国的祖家视之,将尸身摆正一看,不对劲,揪掉了尸体下巴上的三缕胡须再定睛一瞧,呵,这不是本人销声匿迹多年的师尊大人么?
而后,祖家独苗祖悲秋——一个会左手画龟右手画鹤的灵活死胖子(脑补林子聪),神情萎靡地露了脸,潦草的喊了句“师兄”,算是认了同门之谊。
郑东霆:啊?捡了个便宜师弟?
先不管了,有点头大,什么情况这是,江湖臭虫死老头子怎么会挂在这里,仇家使的还是左手剑?
主人公大手一挥,找了个由头,斥退了左右,待将房门掩上,我们这位捕头大人忽然青筋暴起,似压抑了一个世纪的凄楚冤屈,随后他开始,嗯,对着尸体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一旁的祖悲秋目瞪口呆:嘤嘤嘤?
郑东霆回过身来,咬牙切齿:“师弟,你难道不恨他么?”
胖子思索了一番,于是毅然决然地加入了“鞭尸”队伍。
精疲力尽的郑东霆:喵喵喵?
约摸一柱香以后,郑东霆义愤填膺道:师弟,我们要给师傅报仇!
祖悲秋:师兄,你慢点,我有点跟不上你的脑回路了。
好吧,我承认这是个神展开,大概只有原文复制粘贴才能解了你们的困惑。总之,师兄弟就开始了为师寻凶之路,然后卷入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江湖恩怨。
03
后续的情节我便不剧透了。大体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心结,某首歌某部电影,自己芳心暗许,爱的无法自拔,于是乎推荐给自认为臭味相投的某人,然后得到一句“哦”亦或“好的,我改天看”,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很他娘的蛋疼有没有?老子明明约了你晚上被窝里来看宝贝儿,你特么却拎起根鱼竿说要去夜钓?
当然了,也拒绝情怀绑架。所以,大唐,你爱来不来。
04
好了,言归正传,大概梳理一下我的观后感。《大唐》这部武侠,严格意义上来讲,全文我认真拜读了两遍,初次,是在高中课堂上,鬼鬼祟祟冒着被砸粉笔头的危险,时而憋笑憋出内伤时而欲振臂高呼时而又感慨万分,于当时而言,更多的是一种类似于发现了新大陆的新奇感——武侠原来还可以这么写。后来的一次,便是最近了,也可以说是七年以后,再次翻开这本书,自然有了更多的感触,曾经认为一笔带过的字里行间而今则焕发出了新春。
纵观全篇,郑祖二人由头至尾都是过街老鼠般的惨淡光景,即便是全文的高潮部分,我们郑捕头的巅峰一役,于众多武林同道以及心爱女子面前独挑太行山群雄,也只能是迫于形势敷着人皮面具假借着他人之名完成了一战。面具之下,是一副怎样的苍凉我尚未可知。
江湖上从来便没有过豪情万丈武艺冠绝天下的白马堡大公子我辈郑东霆。
只有一个落魄顽劣人人喊打喊杀的武林首恶的首徒郑狗贼。
哦,以及那位有情圣的名字情圣的家境情圣的才学唯独没有情圣样貌的死胖子;那个结发妻子学了一招半式便越墙而出直奔天山而去,苦苦守候了十年为娘子学武艺跑江湖最终也不知道能否抱得美人归的祖先生。
这种巧妙且另辟蹊径的情节设定是我对作者心服口服的一大原因,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更何况人心叵测,往往是一秒天堂畅意快哉一秒地狱万劫不复。多嘴一句,作者似乎对这种观点有种病态的偏执,具体参照其另一部水平旗鼓相当的作品《相忘师》,真的是有点金庸老爷子莫名敌视表哥并且在著作里极力打杀的那点调调(有点八卦了)。
祖悲秋:“老子以后要吞并了南北的丝绸漕运,连盖十八座青楼赌档,全部都是师兄你的!”
郑东霆:“师弟,这列子御风当真是你自个儿琢磨出来的轻功?简直好耍,为兄打小就爱放风筝。等等!诶,等等我啊师弟!你再飘就要怼上大雁了!”
连青颜:“我在娘亲的臂弯里,眼见着他一人一马一枪一壶酒,杀的太行山贼落花流水,当时的我,哪里是什么月侠,只是个柔弱女娃罢了,却在那一秒生出了想同他上阵杀敌的气概,而今,武林人士见我皆称一句天山高徒,同辈遇我更是敬而远之,那人,却早已并着银枪头被漫天黄沙一口吞了。”
党三刀:“姬放歌,你倒切莫在心中嗤笑我是一介鼠辈,这断头酒也喝了,诸般恶事也做了,不是一个娘胎生的却也滚到一个窝了,她说的种种我岂会不知,可若是那般的太行山那般的党三刀,那可当真是臊得慌。我党洪志,哈哈哈!生是太行人,死是太行鬼!”
牧忘川:“大师兄,二师兄,师弟我这厢有礼了。”
…………
少年郎是斩马刀,胭脂红是骷髅骨,阴谋诡计入酒盅,大好头颅草上飞。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侠之大者,亦可率性而为。
05
好了,今天的书推到此为止,第一次作推文,有些粗糙,望海涵。文末附歌一曲,暂解一席武侠梦。
小桥流水是我家,远走西域只为她。骄阳风沙骆驼骨,换来一抹笑如花。她是大漠第一花,英雄豪杰都爱她,冰做肌肤玉为骨,天山雪莲鬓上插。
她的眼是静湖水,她的的笑能平风沙,她的歌舞惹人醉,她的吻让我梦里常牵挂。
漫漫大漠孤烟长,为她背井又离乡,寻找楼兰驻颜术,寻找负心白玉郎,骆驼尿是长生酒,蜥蜴腿是不死汤,皑皑白雪当被盖,一枕黄沙作温床。
踏遍西域一命亡,将身埋在阳关旁,魂魄夜夜归大漠,只为那唇间一缕断魂香。
——《大唐乘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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