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和“理”这两个字本身就放不到一起。
所谓“真”就是事物的本体.
所谓“理”就是你的感知属性覆盖在本体上面,对它加以扭曲才获得信息,形成逻辑理脉。
所以有真就无理,有理就无真。“真理”这个词不成立。这就像“客观”这个词不成立,你要“观”它就一定不是“客”,你一旦是“客”它就一定不被你“观”,所以这个词汇本身就不成立。因此大家要注意,我们所谓的真理这个观念,应该从我们的知识和认知体系中提出。
那么我们下面要处理一个问题,这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家知道中国很著名的一句话,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实用论哲学或者实践论哲学必然导出的结论。但是大家要注意,实践能不能检验真理,这是一个需要琢磨的问题。
因为我们发现在真正的西方哲学体系中,我们见不到这样的表述。斯宾诺莎和黑格尔曾经有过一个关于真理尺度的表述,他这样说,他说真理的尺度就是真理本身。这句话相当于说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真理。这是一个重言式,这是一个同语反复,谓语所给丝毫不比主语所问要多出来什么。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无效的回答。但为什么作为哲学家的他们会给出这样一个同语反复的表述?是因为实践不能检验真理。大家注意,我在这里只是探讨纯哲学问题,我们不涉及政治问题。
大家想想,真理能否被实践检验?为什么斯宾诺莎和黑格尔要说真理的尺度就是真理本身。我仍然拿蝙蝠作例子,大家想,蝙蝠作为一个跟我们人类感知模式完全不同的物种,它以超声回波的雷达反应方式捕捉外物、捕捉对象。
我们人类主体80%的信息量来自于视觉,也就是我们以感光方式建立世界表象。如果我们和蝙蝠处在同一个山洞中,仅因为我们各自的感知模式不一样,这个山洞给蝙蝠和我们人类提供的表象一定是不同的。那么实践能检验谁对谁错吗?要知道蝙蝠的那个模型、那个表象在实践中非常有效,它可以在一个蚊虫高速飞行的状态下,蝙蝠自身也高速运动,它居然通过雷达式的超声回波,准确地捕捉一个高速飞行的小昆虫,其准确程度不亚于我们人类放一颗导弹打下一个飞机。实践检验如果有效则为真理,那么蝙蝠有真理。可蝙蝠的真理跟我们人类的世界图景完全不同,而我们人类用视觉建立起来的表象,行为也同样有效。
那么谁是真理呢?可见实践不能检验真理,我或者说实践不能检验感知,因为一切实践和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感知平台上被给定的。感知平台上的不自觉认真,也就是你不会自觉到你的感知是真的。如果不经过反思,那么你是不会觉察自己的感官实际上是对对象的扭曲。因此我们的一切行为,一切实践是在不自觉认真的非真感知平台上进行的。
因此你的实践行为和你的感知方式一定是天然匹配的,因此实践是不可能检验真理的。我想这个逻辑关系应该非常清楚。因此实践检验真理无效。但是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就是当一个东西在广义逻辑上自洽,形成实践效果反复证明其有效的状态,恰恰是这个真理要破溃的表征。也就是实践不但不能检验真理,反而只能检验真理的破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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