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爸宝妈为什么要学点法律?
为了让自己知道行为的后果,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够预期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用专业的话说,我们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知道自己有权做什么,知道别人可以为自己做什么。
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知道自己要为别人做什么。
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会受到惩罚,以及会影响到自己和别人什么。
前几天那个飞踹小孩的视频很多爸妈都看过。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因为你会惹出麻烦。
事情是两个小孩在公园玩耍,其中一个妈妈看到自己的小孩被另一个小孩打了一下,立马飞奔过去踹飞了那个小孩。另一个小孩的妈妈没有把小孩扔一边和踹人的妈妈厮打。她先是抱起孩子检查孩子有没有大碍,接着和那个妈妈理论一番,然后报警。
警察建议调解。这个妈妈说我不调解,因为我不原谅她。
警察按照程序行政拘留了踹人的妈妈。孩子经医院检查没有什么大事,只是软组织挫伤,就是俗话说的肉疼。
被踹的孩子妈妈表示不接受对方的调解和道歉,她会采用其它法律途径进行下一步。
踹人肯定不对,踹小孩更加不对,因为这会引起小孩无法估计的严重后果。这就是头脑发热的恶果。
另外一个妈妈挺冷静的,没有去厮打,没有站大街国骂,因为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假如她也去对打,那么她就没有理由要求追究对方责任,很有可能各打五十大板。
要知道现在的纠纷调解成本很高,打个耳光可能就会值个千八百。万一对方有个什么心脏病,弄不好就是人命关天的事,这就严重了,这有可能牵涉到刑事责任,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这要坐牢的。你要是坐牢了,以后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还会耽误孩子的工作选择。
很多事情就像多米诺骨牌,不可轻易决定,更不能头脑发热。
懂点法律不过是让自己活得稍微明白点、透彻点,不过是更加谨慎。
调解调解花点钱不就行了?真是被惯坏了。
现在的法律中各种制度太多了,比如调解制度,有各种调解方式,有司法领域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甚至司法部、最高法还出台了关于 律师调解的试点意见。律师的调解也将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特别像美帝国的律师调解制度,当然咱也有自己的特色。
调解不是你想调就调的,前提是双方自愿。上面的例子里其中一个妈妈不愿意,那么派出所也不能强求。
2~
知道一点法律可以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育儿方式。
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中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了两岁。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以前的《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十岁。降低两岁也是各种考虑。一般8岁的小孩上也上三年级了,加减乘除不在话下,可以为父母打个酱油了;对于一些生活和社会常识也略懂一二了。
所以这要求家长要提前准备好引导孩子如何正确理财了。
新闻报道过很多熊孩子破解了家长的密码给自己打游戏买装备,少则几千,多则上万,让人防不胜防。
知道这个,你就可以知道该不该向游戏公司或者支付平台要求退还了。
3~
但,学习法律不是为了逃避责任。
曾经小偷小摸的孩子被警察抓了,家长也不愿意出面,对着警察说:反正我也拿他没办法,他才10岁,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处理吧。
或者,家长觉得不以为然,反正又没有什么处理手段,嘻嘻哈哈以为打个马虎眼就过去了。
这挺悲哀的。这样的爸爸妈妈是不是也爱占个小便宜的人吧。
有个网友去恶搞在宜家里面睡觉的人。一个躺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的大爷被弄醒之后还骂这些人:你看看你们什么素质!
真让人哑然失笑。这就是最高层次的利己者,我从来不会想自己的行为对不对,我只想别人对我怎么样,你们对我不好不顺着我的心情,那你们就是坏人。我就是法。
在利己主义者的眼里,谈不上什么法律。希望爸爸妈妈们不是这样的人,至少你们还有那么一点礼义廉耻。
说了这么多,宝爸宝妈要有这个意识,知道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尊重他人,尊重自然。
至于怎样学习法律,怎样培养法律意识,以后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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