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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借网恋之名诈骗8万,丈夫得知后全部退还,不坐牢可以吗?

已婚女借网恋之名诈骗8万,丈夫得知后全部退还,不坐牢可以吗?

作者: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 来源:发表于2018-07-11 12:36 被阅读0次

    这个奇葩的事情是这样的,网恋被骗的男子叫代先生,住在江苏太仓,平时经营一家生意很不错的淘宝店,去年12月,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姓何的女子,他们俩人很投缘,然后聊了一段时间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更心机的是,这个女子何某又让自己的闺蜜加了代先生的QQ。

    然后,何某的闺蜜又旁敲侧击,很心机地透露了说,在南京上大学的女友生活很艰辛,于是,代先生就感觉很心疼。

    他说:当时就是说她爸生病了,得了脑血栓,半身不遂。

    随后,他通过QQ给这个在南京读大学的女友转账,表示要和她一起共渡难关,之后,他就时不时给这个女友转账,在经济上很照顾。可是今年年初时候,这个女友何某跟代先生说得了白血病,最后她闺蜜来找代先生说他的女友有困难,不好意思跟他说,结果代先生就又给女友打了电话。

    他们俩人自从去年12月确定了关系后,一直到今年的五月份,他陆续算起来一共给这个女友转账了8万块钱,这期间,他多次提出说见面,但是都被这个女友何某拒绝了。

    这之后,他就慢慢起了疑心。今年6月初的时候,他的女友何某就向他发来一个订单的支付码给他,要求他代付,还说自己在上海的一个奶茶店。但是最后付完款之后,他发现收款方显示在安徽,因此,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就立即报了警。

    之后,警方经过调查,前几天在安徽将这个女子何某抓获了。

    最后,经过审理,何某承认了自己编造身份,冒充闺蜜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可是,到这,大家应该都会认为,何某会被提起诉讼,然后判刑了。

    但是,令人吃惊的是

    这个女子何某已经35岁了,而且已经结婚生子了,警察找上门的时候,她的丈夫老张才知道了这事,于是特地跨省从安徽赶到江苏去,当着民警的面把自己妻子诈骗别人的8万块钱退还给了人家,希望能为妻子求得谅解。

    但是这个女子何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跟朋友讲了这个案子后,他问了一个大家都会问的问题,既然女子的丈夫已经主动退还了诈骗的全部财物,还用负法律责任吗?要是有法律责任,会被判多久?

    信之源律所的资深刑事律师这样说:

    1、首先,根据上面的案情,这个女子肯定是犯了诈骗罪。

    诈骗罪是什么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案情完全符合)

    2、根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本案中的女子会被判多久?

    根据刑法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ps: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江苏省规定为6千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ps:这里的数额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江苏省规定为6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数额达到巨大标准,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ps: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根据上面的量刑标准第二条来看,本案中的女子何某应该会被判3年到10年,虽然其丈夫在知道本案的情况后主动退还了妻子诈骗别人的所有财物,但是此时诈骗罪名已经成立,而且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而刑事责任问题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刑事犯罪,提起诉讼的,因此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能会从轻处罚,或者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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