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上午,我们一块儿走着去北湖。路上,蔐蔐跟我谈起了她对小说的体悟。
“妈妈,你知道不,我现在感觉到,写小说,特别是小说中的人物,不是我在写他们,而是他们让我去写。不是我描写出了他们的情感、语言,而是他们本来就活生生地在那里,就等着我把他们描写了出来。有的时候,写着写着,我就好像写进去了,好像小说中的人物哭,我也在哭,他笑,我也在笑。”
“呀,没想到你已经达到作家的写作境界了。”
“是吗,作家就是这样的吗?还有,小说的语言,我以前觉得越是华丽越好,现在,我发现不是这样,不仅要华丽,而且,更要生动传神。就像老舍在一篇文章中的一句话里,他说要加个‘这’字会更好。”
“对,你写的语言确实挺美的,但有的时候过于啰嗦,有时候,语言越简练反而会好些。”“是的,就像写一个激烈的场面,用一些短句往往比长句效果更好一些。可是,我想的是,语言不仅要简练,还能让人家读出来一种美的感觉来。”
“就像那种诗意的语言,是不?”
“是的。我一直在找这样的语言,可就是现在还没有找到。上课老师讲的修辞手法,当时感觉不到有什么好。一写起小说来,才发现,用些修辞,效果会更好。”
“没想到,你这个小家伙对小说的体悟还挺深的啊!”
“妈妈,你以为我这几年写小说是白写的啊!我发现写小说,关键还是在于自己的体悟。”
这个小家伙,看来,是真的写进去了,对小说的体悟还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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