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小芬打电话告诉兰蝶发生的情况。使兰蝶惊奇的是,小芬居然说她不准备离婚了。
“别觉得奇怪,其实,是你推荐的那个律师劝我这么做的。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兰蝶从小芬不怎么详尽的叙述中大致知道了这件事的原委:李律师和小芬交谈过后,分析了小芬的情况,得知她和过去的恋人又有了来往。小芬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总是把他和现在的丈夫相比。自己的婚姻既不如意,便产生了还是与情人结合的想法。同时她天真地认为,既然结了婚,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都顺理成章地成为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可以多少分得一些丈夫的财产,自己和情人再结连理时物质上的困难可以减轻不少。
而李律师和她详谈了一次,彻底打消了她的念头。首先,法律现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与过去不同。婚前属于一方的财产,婚后一般仍归此方所有,并不是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财产。小芬目前所住的房子由男方购置,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法庭决不会裁定为她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她结婚的时间又不长,从丈夫那里分得财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再说如果她首先提出离婚,她的丈夫根本不可能将财产拱手相让,她又是有过错的一方,结果她很有可能要放弃一切,连一分钱都拿不到。
接着他又帮小芬分析她情人的情况。他问小芬:是觉得男友可以完全不计前嫌、不计较她已为他人妇的现实而依然会同她结合,还是自己一相情愿的想法占更大的分量?李律师认为:从人性的角度分析,小芬当初给自己的男友造成的打击和伤害是极其巨大的。在所有的伤害中,背叛和遗弃最伤人。小芬是否自信地以为男友可以忘却过去的一切,完全原谅她?可能性不大。既使他们最终结合了,伤口只是被掩盖起来,而不是真正地愈合,时间一长注定要给他们的生活蒙上阴影,他们将永远生活在悔恨和痛苦之中。李律师办过好些离婚案子,知道那些离开配偶再同情人结婚的人往往会陷入更大的痛苦之中。再说,小芬毕竟是结过婚的,既使同男友结合,也总会不由自主地将男友和前任丈夫相比较。她的男友会受得了吗?小芬的男友目前持何种心思,也值得推敲。小芬将未来压在他身上,这个赌注过于不稳定。可以肯定的是,小芬离婚同他结婚,所承受的痛苦要远远大于幸福,而且这种痛苦是终生的。小芬的家人就不支持她,以后她将从何处得到安慰?
还有,小芬目前的生活,真的是完全不能忍受吗?李律师告诉她所有的婚姻实质上都是平淡如水的生活,靠亲情、责任和义务将两个人联结在一起。平淡就是婚姻的内容。小芬目前无法同丈夫相处好,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还没有摆脱过去恋人的影子,这对她的丈夫来说是不公平的。小芬的丈夫从本质上来说人并不坏,也很有责任感,小芬当初既然愿意接受他,说明他身上还是有很多闪光点的。只要小芬彻底同恋人断绝来往,慢慢地把注意力转到家庭上,多考虑她丈夫的感受,时间一长两个人的感情会慢慢变好的。当然,小芬现在应该开诚布公地同丈夫谈一下,取得他的谅解。
“兰蝶,现在我终于明白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想想也是的,真的这么做,我的父母会伤心死的。李律师说得很有道理,维持婚姻要比拆散婚姻好。他这个人真有意思,说没给我办这个案子不能收我的钱,我能听他的建议他就很满足了。不管怎么说,我都得好好谢谢他。”
兰蝶听到这件事竟然这样收尾,竟不知说什么好。正好中午的时候比较空,她告诉了迎晨。迎晨听了亦很惊奇。在她们心目中,李律师和普通人不一样了。两个人都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好奇。
财务汤小姐正处于如花似月的年龄,公司上上下下都很关照她。她是独生女,从小就娇生惯养。最近在闲谈中她对大家透露:她的父母认为她应该谈朋友、考虑成家的事情了。
此言一出,兰蝶和迎晨立即行动起来,看看自己的同学和亲戚那里有没有合适的王老五。她们知道汤小姐的要求肯定很高,对方除了事业有成、有房有车外,还必须高大帅气。汤小姐本人长得娇小可爱,脾气又是非常的温柔。郎才女貌,正符合当今最流行的择偶标准呢。
她们在寻找合适的人选时,很理智地将经济因素放在第一位。这反正不是她们自己在择偶,既然为他人效劳,就必须考虑他人的需要。她们很清楚如果男方没有钱,那么他长得再帅也不会入汤小姐的眼。她们公司平时来来往往的俊男也有一箩筐,什么电脑公司、客户、代理商等等。平心而论,象御风这样的人材,汤小姐见识过不知有多少。凭借她的年轻和可爱,她也吸引了很多人。不过她从来不和他们发展什么特殊的关系,最多见面时大家打情骂俏,一起玩玩罢了。因为这些人的家底,她心里可是清楚得很。
迎晨首先通过自己的亲戚觅到一位在英特尔公司任什么主管的小伙子。听说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及介绍他们见面后才发现,那人虽说只有二十九岁,但看上去竟象中年光景,人也表现得很呆板,打扮得很马虎。这样的人当然难讨汤小姐的喜欢。
兰蝶也给汤小姐介绍了几个,也是见了一面后就没有了下文。兰蝶觉得汤小姐就象以前的自己,走马灯似地相亲。她忽然想起:自己已经有很久不曾去相亲。母亲已经说过不管她的事情,随便她怎么办。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小甜嘴事实上已经成为她的男友。他们分过两次手,结果都是和好。兰蝶预感到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第三次分手。前两次的经历已经能够说明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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