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发一文《入乡不随俗 后果自食之》,想表达的意思是人不可由着性子来,所到之处都应该遵规守矩。否则,办事不顺或受限,被惩或被罚,无论什么后果都得自己承担。题目用了俚语“入多随俗”最恰当不过了。为了说明主题,举了两个各大媒体热搜的例子,不知道什么地方“触犯”了简书的“规矩”,被锁了!正应了自己所言,“入乡没随俗被锁自承担。”您笑没笑我不知道,反正我是笑了。把文章一字不差地发到另一平台上,并附言请读者看看哪里错了?大家都认为没什么地方不对,满满的劝人遵纪守法,从善从良的正能量词语,怎么就被简书平台给锁了呢?在评论栏我加了解释:“可能是文中所举事例涉及新闻,违反了简书平台的规定,入乡没有随俗。
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规定、条例、制度、办法”等等,这些规矩都是为谁而立?为什么要立?自然是为了维护制定者的利益而立,只是隐而不说,或换词掩盖。它总是对的,你若发现不对,那里你理解错误。所有规矩的最后一条都是:“解释权归制定部门所有”。当执行过程中实在解释不了,他还要“随时修订”,利益绝对不能受损。除了“上一级”,谁也动摇不了他,只有无条件执行。请老老实实,入乡随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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