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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芷妙笔记 【上篇 第三章】

《道德经》芷妙笔记 【上篇 第三章】

作者: 芷妙 | 来源:发表于2019-09-15 10:23 被阅读0次

    上篇【道经】

    【第三章】

    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¹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²,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³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字面解析:
    1. 见:通“现”,夸耀、展露;
    2. 虚其心:洁净心灵,使其空明,没有狡诈或非分的念头;
    3. 知:“智”的通假字,玩心眼、工于心计之意。类同“绝圣弃智,民利百倍”里的“智”。
    笔记&心得:
    1. 诱发民众争名逐利,将引起狡诈伪作。

    2. 问:“虚其心”、“弱其志”、迫使老百姓“无知无欲”,这是在愚民么?如果不是,又该如何理解呢?
      答:老子不是在愚民,依据有二。
      其一,“常使民无知无欲”不可曲解成“让老百姓丧失智力和欲望,从而变得浑浑噩噩、易于统治“;无知,指不投机取巧、不狡诈耍滑;无欲,就是不贪婪,没有过分的欲念;这句话应理解成使百姓们没有浮华的心机和过多争名夺利的欲望。
      其二,在第二章里,老子刚建议圣人应“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让天下万物蓬勃发展,又怎么可能在后一章便强制愚民呢?
      老子这里是在强调对于圣人百姓一视同仁,顺其自然、无私无我地治理。

    3. 问:什么是“无为”?是不是什么都不用做,躺着睡觉就行?
      答:非也。

    无为,顺应天道,遵循法则,明辨是非,而不轻举妄为;有所为有所不为。

    治国如是,管理企业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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