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喝欢,把人爱完

作者: 挑挑儿 | 来源:发表于2019-07-13 22:55 被阅读3次
    把酒喝欢,把人爱完
    喜欢,在我看来,分为很多种,有的喜欢是暗潮涌动,有的喜欢是狂风暴雨,有的喜欢又是寂静,但,世间还有一种喜欢就是时隔多年,依旧如初。

    挑挑儿/文

    齐一《生命中的时光》 https://c.y.qq.com/base/fcgi-bin/u?__=WeC5x4w @QQ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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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在我看来,分为很多种,有的喜欢是暗潮涌动,有的喜欢是狂风暴雨,有的喜欢又是寂静,但,世间还有一种喜欢就是时隔多年,依旧如初。

    我和林西之间,开始是一张白纸,忽然有一天,多了两条线,隔山相望,似乎永不交集,日子不快不慢,又忽然,在某天掀起了狂风暴雨,两条线碰到了一起,过程漫长,结局不算坏。只是,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设下任何剧本,情节如何,高潮如何,好像不怎么在乎,都如你所说:酒喝欢,人爱完,即使大雨倾盆,无谓悲喜。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遇见林西。甚至,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不远千里,跑去他所在的城市,寻他。是的,从来没想过。其实我和他的城市紧挨在一起,距离不算远,也无数次的到他所在的城市出差办公,但,关于林西,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哪怕我清楚的看到了他朋友圈里的定位。我们仅有的联系方式就是朋友圈,偶尔看到他发的三言两语,亦或几张图片,这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知道他如何模样,也就此时此刻,距离最亲近。

    林西离开的那段日子,窗外一直下着大雨,我们也总是争吵,我赌气叫他滚,永远不要回来,他问,是真的吗?我坚定决绝的说,是真的,不爱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雨天过后,彩虹挂上屋前的清水河,就是我们离别的日子。

    那天,我很早就起了床,冒着小雨跑到林西的楼下,答应送他。就这样,我们都没打伞,走去了车站,一路上没讲话。只是,走之前,林西问我,方晴,你有没有感觉,很多时候,一个人对你越好,你就越是内疚?我沉默半响,然后摇头,内心倍感酸涩,不作答,雨淅淅沥沥地下,淋湿了我们的头发。脸上分不清是雨还是泪水。

    只见林西红着眼眶。他摸了摸我的头,说,方晴,我不在你身边你要照顾好自己,要是想我了,告诉我,我会一直等你……走了。他欲言又止,可声音依旧温柔。我只是用力的挤了一抹笑意,故作淡定的说着再见。然后进站,我在雨中告别。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我才抱头痛哭,瘫坐在路边很久,脑海里全是这些年和他的点点滴滴。

    那种感觉撕心裂肺,仅有的,林西的离开,这一次,是我弄丢了他。

    但,那又怎样,只剩回忆。

    事实证明,林西不在的那些日子,我很想他,所以语言总是带着他的风格,不,还有写文,看书,吃饭。甚至无数次的拨出了他的电话,又立马关了。可是内心的置气似乎跟我死磕,就是不肯低头。那个时候,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他期待我求饶,说软话,为什么他就不能主动回到我的身边,又或者给我打个电话。

    心里一直莫名失落,我已经习惯每天数着日子过了。从早晨六点,到晚上十点,再到无数个失眠夜,对我来讲,已经太难熬了,头痛持续发作,很多个夜晚,奔袭在运动场,疯狂的跑步,直到累得快晕倒,才躺在运动场的中央,心里抱怨自己,为什么嘴那么毒,为什么就不能好好讲话,我不得而知。

    就这样,六月的天气时而温热,时而冷清。只是,雨,依旧下着,我和他的故事,犹如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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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七月到了。

    自林西走后,我很久没有动过书房里的书,堆积了不少灰,不然为什么我白色的裙子被我的手弄污了呢。林西很喜欢看书写诗,而看书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不觉厌烦。以前他在的时候,只要有空,每天都会去书房转悠一下,整理好被我翻乱的书籍,顺带一条毛巾,把边边角角擦个遍。

    而现在,书房还是林西走时的样子,不曾动过。

    天气有些燥热,我无所事事,内心无措,索性到书房翻几页书看,顺带写点文。来到书房,看到书桌上有一本书,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我和林西都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全是英文,我有的看不懂,为此曾经还给林西抱怨过,林西却笑我傻,说,把不懂的先标记下来,我照做了,后来就没再管了。

    我拿起这本书走到阳台,懒散的半躺在懒人沙发上,我翻开书,第一页,多了几行字:身边有你,即使大雨倾盆,把酒喝欢,把人爱完。看到此,平静的心像是被什么刺痛了一般,泪水滴落在书角,我能猜到是林西写的,因为他曾说过要把情诗写遍我的架上书,只有那样,我看书就会想起他,也就不会孤单了。

    可,虽是故地重游,老书新翻,已是物是人非。林西已经离开我很久了。

    其实我们都没有想过离开彼此,按照日子算,应该是25岁订婚,27岁结婚。我们争论过,我坚持说,27岁之前我们留点空间做点自己的事,27岁之后就共渡余生,这样刚刚好,不早不晚。林西问我缘由何在,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理由,因为我就大致的想了一下,没什么道理可言的。

    我在脑海里算着日子,如果林西还在,我们应该快结婚了,看着他的文字,以前的一幕幕呼之欲出,能奈何。

    他总是有趣,当然,很多人都认为他很有才,只是我经常口是心非的逗他,但心里佩服至极。我们除了一起看书写文,也会经常外出,他能把平淡出奇的的日子写得波澜壮阔,亦或有那么些情怀意境,让人温暖至极,爱不释手。

    他也总爱讲这么一句话:唯爱诗与酒,清晨到日暮。

    以至于我们总会约在黄昏后,把酒言欢,微醉时,他张口成诗,然后让我也来一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下班后,我们约着喝酒,我俩至凌晨,兴致高涨,他告诉我要背诵名篇,我点点头,谁知,他高声背诵,惹得周遭人一直看向我们这一桌,想必大家都觉得他是神经病了。我在一旁恨不得找个缝遛下去,他蛮不在乎,直到背完,大口一句:方晴,即使大雨倾盆,把酒喝欢,把人爱完,这一生就是你。

    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又惊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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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上林西,是因为他的文字。

    因为工作原因,同事互推了微信,他发来验证信息,你好,我叫林西。很长一段时间,他只是我众多微信好友里的一个名称或者代号,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点。

    后来是哪一天才开始关注的呢,是一个月后。他在朋友圈写了几句诗,看后甚是喜欢,随即点了个赞,然后好奇,翻看了他的朋友圈。他写了很多文字,人,事,物都有,还很温暖,偶尔一两句会带着一些痞气,但无妨,照样让我欢喜不已。

    后来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莫名的相见恨晚,逐渐开始打电话,白天我们都很忙,忙到忘记吃饭,自然联系少,只有下班了,夜幕,我们通电话,讲着每天各自身边发生的故事,乐此不疲。要是哪天没通电话,像是生命中遗失了什么,不觉欢喜。

    就这样,我们断断续续的联系了几个月。时间的巨浪总是习惯性的将我们推向至高点,忙碌不已,我们之间因为各种原因也越来越远,联系越来越少,各自走在自己的时间轨道上。

    慢慢的,我们鲜有交集。只是朋友圈偶尔点赞之交,这种状态持续了两年。

    真正见林西是在两年后。

    深夜,他发微信问候,写到:

    在深夜还想起的老友
    却从没见过
    你说举杯牵手
    我们去街头
    约好何时黄昏后

    一直想见你一面
    你说相识已三年
    倘若时间让我们勇敢
    我想和你彻夜把酒言欢

    很想和你一起逛逛深夜的街头,我常常在夜里想起,可是,没有勇气给你发消息。也许你已经把我忘了,但我依旧记得,很深切。



    最近我常回来得很晚,走在街上,路灯不明,人影浅行,这座城市到夜里才稍微安静一点。这座城,让我又爱又恨,有时候,很难平衡。



    我经常想起你,但,在想如果来找你,可能也没有一个安静的地方能让我们好好待着。



    想过给你写信,但是因为你的字写得太好,我不敢献丑,而终究放弃。我每天在空间更日志,不知道想让它看到的人,有没有看到。

    你如果来,我等你。

    看后,我欢喜不已。回复信息:我曾经认真的喜欢过你。

    后来,我们恢复了联系,经常通电话。林西会定时的打给我,而我在电话的一头,紧张不已,生怕错过了什么。就这样我们我们约好见面,属于我和林西的第一次见面。

    去他的城市,那天,下着大暴雨,雨雾倾斜,路况不明。到的时候,暮色笼罩着整个天空,见到林西时,有些清瘦,他穿着一件淡绿色衬衣,干净爽朗的短发,戴着一副眼镜,侧脸很是帅气,显然一个文艺青年。

    放好东西,来到烧烤店,喝酒吃鱼,我们谈天说地,兴致高时,他说怎能无诗,便给我讲了很多故事,然后还补一句,喝酒要喝出文化,看着眼前的林西,我笑得不行。

    这就是属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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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往往,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依旧平凡,依旧热泪盈眶。在不知名的一天,他写了首诗,算作表白,我就此答应,在一起后,我来到了他的城市工作,光景甚好。

    恋爱时期的我们,也和许多人一样,会做很多让人感动的事,会期待对方多爱自己一点,期待天长地久。

    一天,我想给林西做饭吃,可是切菜时,不小心割破了手,鲜血止不住的往外流,我在厨房大声哭叫,因为晕血,差点晕死过去。林西从客厅急忙跑到厨房,眼眶红着,握着我的手,刻意用身子挡着我的视线,嘴里说着让我不要看,然后细心的给我包扎,很是心疼我。从此以后,再也不准我下厨房,自己承包了所有。

    现在,我依旧很少下厨,但无比怀念和林西在一起的时光。

    记得很久以前,林西曾经问过我,他说,方晴,你是不是吃我做的饭吃腻了?我摇摇头,说,没啊,怎么会呢?林西说,哦,那就好,我就是怕你吃腻了。

    其实。林西,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想我做饭,你总觉得我的手应该是抚摸琴键和书籍的,而你自己,做饭不算娴熟,但还是硬着头皮给我做,所以,林西,这么多年来,做饭,写诗,都是你疼我的一种方式呀。

    而我也习惯沉溺在你的温柔里,这种爱,不由言说。

    爱情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有各种曲折来考验我们。后来,我们会因一件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搞得家里天翻地覆,最严重的是,我一气之下,撕了所有他为我写的诗,两个人一星期没见面,最后,他来哄我,其实,我清楚,是我的不对,我却依旧那么倔强。他告诉我这样很累,我却不以为然。当然,这是林西离开我这么久以来才想通的道理。

    再爱你的人你不懂得珍惜,也会累的。我没有珍惜林西,一次又一次的将他气走,他自己又回来,终于,决定走的那一次,林西再也没回来过。

    可在我心里,我多期盼,林西还是会回来的。

                              5


    没有他的日子,我独自生活了三年,换了新的工作,认识了新的朋友,经常东奔西走,见完一拨又一拨人,日子不新不旧,已经很久没有林西的消息了,如果有,也只是听说。

    这三年里,变了很多东西,唯独没搬过家。林西留下来的书籍有整整三个大书架,我搬不动,也懒得搬,我想,和林西最近的距离也只剩下他的文字了。

    一天,三两老友,举杯碰头,约在黄昏后。

    路过书店,遍停留片刻。我看见《酒喝欢,人爱完》这本书,觉得书名很有意思,就拿起翻阅了起来,我先看的后序,是林西教我的,他说那样或许更有意思,从此以后,我也照做。

    序言里有一首诗,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首诗,是林西以前写给我的,也是我最爱的一首诗。我疑惑为什么这首诗会在这里,难道是被盗了,还是……

    因为林西曾经说过,如果可以,要给我写一本书。是的,他说过。

    我不敢想,急忙翻开书的折页,简介里就写了作者的名字和一句话:

    林西,等你,等雨来。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他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了,我抚摸着“林西”这两个字,像是故人重逢,舍不得放下。

    我买下书,奔走在街边一处咖啡厅坐下。

    书的最后面是一个公众号的二维码。我关注后,发消息:是林西吗?心里很忐忑,只见那头自动回复:曾经很喜欢一个女孩,可是不懂得如何爱她,现在明白了,却把她弄丢了,如若你们遇见,请告诉她,我一直都在。

    我继续回:我一直都在,不曾离去。留下了联系方式。见是自动回复,就此作罢,索性半忧半喜去的和朋友们相聚了。

    因为忙,买回的书一直没看多少,哪怕我想窥探得更多关于他的故事。

    只是习惯性的把周遭小事发到林西的公众号,但一直都是自动回复,想着也可能不是他了,快要放弃。

    大概快过了半个月,手机收到一条信息:你发的我都看了,最近国外出差,一直忙,才回国,等我,来找你。可不不可以?末尾加上再熟悉不过的两个字“林西”。

    我激动不已,快速回复:可以。

    忐忑不已,半响,才看到他的回信。

    他说:尽管大雨倾盆,把酒喝欢,把人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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