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为什么会得到广泛的传颂呢?因为会说这句话的大多是置身事外之人,这句话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但细细想来,不过是事后的一种无奈安慰方式罢了,因为我们从未听过任何一位当事人如此认为,更多的是旁观者轻飘飘的善言。
似乎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认同了,每一次的冤假错案平反,无数人会吐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箴言,想到的是沉冤终于昭雪,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回顾每一次冤假错案,你会发现说这些话的人不用多久就会遗忘此事,至于事件烂尾与否也无人问津,更别提事件元凶是否被找到,是否存在人为操作不当才导致的冤假错案。每一次的报道,我们看到的是当事人的心酸无奈,哪怕领了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心中之憾,我想当事人所经历的苦楚是我们无法体会的,那又何必代他人原谅,替别人感慨呢?
正义缺席与否,只有蒙受冤屈之人才有资格发言,但迄今为止,我没听到过一位苦难者站出来高呼正义没有缺席。当正义迟到的那一刻,正义就是有瑕疵的,当冤假错案坐实那一刻,正义就不在是正义了,因为有人因正义的过度滞后性受到了伤害,而且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无法弥补的,所谓赔偿也不过是从最无力的几种处理方法中选取出来的相对有利的一种。
作为旁观者的正义感,应该要适可而止,也许只有真凶被绳之以法,才能给人心一定的宽慰。如果每一次的冤假错案我们大家都是高呼“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那也是非常可悲的。不妨往极端一点想,如果有人合伙耍花招,指鹿为马的钻空子,那真相也许可以蒙上一层“迟到的正义”面纱,等到元凶自然离世再平反,岂不是双赢,真凶逃过了制裁,替罪羊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如此,又何谈正义?
迟到的正义正是满足了人们想表达的正义感,所以看似神圣美好,实际虚无缥缈。只要事件有受害者产生,有人因此在承受实际性的伤害,那弥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了。其实,有正义感并非坏事,但如果为了彰显自己的正义感而去忽略受害者的感受,天真的替别人去宽容,那也就不配称作正义感了。我所理解的正义是在看到不公平之事时,能勇敢的拔刀相助,就这么简单。如果是事发时无能为力,事后有第三方出面进行财物弥补,再去夸赞第三方带来了迟到的正义,从而觉得自己也是正义的参与者,那大可不必,因为这样表达正义的方式本就不正义。
正义本身携有时效性,缺乏这一要素,那迟到的正义不过是事后的说辞罢了。作为旁观者更没必要稀里糊涂的去原谅,因为平冤不过是程序上的纠错,真正的正义也许遥远,也许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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