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提醒(责任底薪)

作者: 君子志道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10:24 被阅读1次

    责任底薪和工作量挂钩,可以刺激劳动者努力工作。但是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不支付责任底薪。

    律师提醒:
    1、工作任务能否完成,要看任务量的大小和个人的工作能力,并且是不受个人控制的。
    2、如果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出勤但是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不支付工资。
    3、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受到最低工资保障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全部工资,必须保证劳动者能够领取到最低工资。

    以下为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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