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之三
(接上文)
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七十四记载:
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农历三月,永淳长公主即将接受册封,同时要选配成婚。
注意!
此处记载中,称永淳公主为“长公主”。
这里有必要对“长公主”进行简单的解释:
所谓长公主,早期一般指皇帝的嫡女或有功的皇女、皇帝的姊妹或皇帝的姑母;自东汉之后,基本形成定制,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皇帝的姐妹称为长公主,皇帝的姑母为大长公主。
在《明实录世宗实录》中,称永淳公主为“长公主”,据此,可以推知:永淳公主为嘉靖帝之堂妹(依《明史》所载,若永淳公主为先帝朱祐樘之女),或为嘉定帝之亲妹(依《万历野获编》,若永淳公主为兴献王朱祐杬、即明睿宗之女)。
按照明朝的制度,公主的婚配大事,由礼部主持。
礼部根据朝廷的制度,先圈定条件适合的军民人等子弟,作为公主婚配的备选对象。然后,经过初选,礼部最后确定数人,制定备选名单。随即,礼部将所选定的人员的名单及最后确定的数人,上报并引见给内廷。驸马人选的确定,或由皇帝钦定、或由太后确定、或由后妃人等的建议。
此次由礼部主持的永淳公主的婚配对象选择中,最终确定的备选人员有永清右卫军余(没有取得正式军籍的军人。)陈宁的儿子陈钊。
这位陈钊,在礼部所呈进的备选人员名单中,列序第三。
最后,嘉靖帝亲自确定永淳公主婚配的人选,他将名列第三的陈钊定为驸马都尉,并宣谕礼部,立即开始拟定公主结婚的礼仪程式。
原本,永淳公主是要嫁给陈钊的,但是,在婚礼即将举行前,听选官【明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初授者谓之听选, 由吏兵两部分别主持,厘其流品,平其铨注。】余德敷向朝廷陈奏,说是:
“陈钊的父亲原本是勇士,但是,陈家世代患有遗传的恶疾;陈钊的生母为再蘸庶妇,还曾有妄言之行,请朝廷逮治惩处。”
余德敷借着此事,还上奏,说是:
“浙宪乃是恶人,轻视国家法典,请朝廷一并将其逮治惩处。”
于是,嘉靖帝谕示礼部,罢黜陈钊,重新为永淳公主选择婚嫁对象。
此事发生之后,礼部侍郎刘龙还为之上疏皇帝,引罪自责。
后朝廷下旨,切责刘龙,罚扣其六个月的俸禄,以示警戒。
关于永淳公主的驸马再选之事,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公主·驸马再选》中也曾提及,为了相互对照,此处便将其事大体描述如下:
明世宗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永淳公主即将出嫁,朝廷着礼部为公主选婚。
礼部选婚的结果,永清卫军余陈钊列名第三。
后嘉靖帝钦定人选,以陈钊为驸马。
听选官余德敏(《明实录世宗实录》名此人为余德敷)上奏,说是:
陈钊的父亲原本是勇士,但是,其家世代患有恶疾,且陈钊之母属再嫁做妾、陈钊为庶出,不可以与公主婚配。
余德敏上奏之后,礼部郎中李浙上奏,说是:
余德敏妄言,请朝廷将其逮押惩处。
嘉靖帝没有许可李浙的上奏,对余德敏未予逮押。
随即,朝廷下旨,罢黜陈钊,为永淳公主再选婚配。
因为此次选婚的过失,礼部侍郎刘龙还被罚扣俸禄。
于是,礼部又按照制度和程序,再次为永淳公主进行了婚配对象的选定。
第二次为永淳公主选婚的结果,其人选最终确定为谢诏。
因为永淳公主是兴献王朱祐杬(明世宗朱厚熜即位后,推尊为“兴献帝”,并追谥为: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庙号睿宗,故也称“献皇”)的亲生女(也就是嘉靖帝的亲妹),嘉靖帝下令,在谢诏与永淳公主成婚二十日之后,由朝廷选择师傅,为驸马教习经书。
随后,确定了驸马的师傅人选,其人乃是礼部制仪司主事金克厚。
金克厚,明代浙江仙居(今属浙江台州)人,字弘载。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进士。曾任六合【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六合由扬州府改属应天府。今属江苏南京】知县。其人温雅忠厚,有长者之风。因病,他曾上请,改职为国子助教。后,被特升为礼部主事;遂有敕,任用为驸马府教习;很快,又进升为礼部员外郎。
明代驸马府教习任用礼部官员,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永淳公主第二次选配,谢诏被确定为驸马之后,当时京师流传有《十好笑》的民谣,《十好笑》的末一句为:
“十好笑,驸马换个现世报。”
据沈德符说,这一好笑,是因为谢诏头发太少,几乎不能绾起发髻,所以,被京师之人讥刺。
猜想,公主一选驸马不成、再次选择驸马,两次选择的结果,最终却选了一个头发稀少之人。大约,这就是京师之人讥刺其“可笑”的原因所在。
前文提及,沈德符曾说,明代公主选驸马,主要标准是备选者必须貌美,谢诏头发稀少,不能绾髻,必然会影响到其作为驸马的形象。
虽然形象为人讥嘲,不过,谢诏一直活到嘉靖末年(嘉靖年号共计45年)才去世,所以,他富贵荣华,长达四十年之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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