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黎同学:
你好啊!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不应该是,许久未聊,别来无恙。
你可能已经忘记我了吧。毕竟你的空间里出现了另一个女生的身影,我这个对你的生活没什么影响的暗恋者,应该早就退出你的生活了。
那我就再介绍一下自己吧!我叫莫名,吴莫愁的莫,名花有主的名。
我加你的QQ是因为我喜欢你。我暗恋了你10个月,写明信片只是想告诉你,在我复读的日子里我一直喜欢你。
是不是有点印象了。对,我就是那个第一次聊天,就发自己嘟嘴丑照的人。我,就是那个在喜欢你整整一年之后,每晚熬夜找送给你的礼物的人,就是那个,第一眼在光荣榜上看见你,就一直喜欢你的人,也是那个在上大学两个月后,主动删除你所有联系方式的人。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作死。明明很喜欢,却一直矜持不敢向前走一步,生怕自己会被拒绝。明明想邂逅你,在每个你可能出现的课间,都会准时出现在教室走廊外面,却在与你打照面时,胆怯得不敢看你。明明在每个睡不着的夜晚都会想起你,明明看见你之后的每个梦里都有你,但我就是不敢承认我真的很喜欢你。
有时候,我真想要是我没有在怂恿之下,写出那张极带小心思的明信片,该有多好。那样我就不会一个人看着你的空间发呆、一个人看着你的照片傻笑,也不会一个人在深夜要命地想你,放肆地哭。
我一度以为自己对待感情是理性的,不然怎么会在你给我发了腹肌照之后,还会毅然地删了你所有的联系方式。
但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应该说,在感情面前,没有谁是理性的,之所以理性,是因为没有遇到能为之疯狂的人。
我认识到自己绝非理性的人,是在前几日。我在点赞排行榜里,找到了2017年10月份你为我点赞的记录。看到熟悉昵称,我预感感到它就是你。可我第一时间,不是退出去,而是点开头像,看看到底是不是你,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你于我而言绝非只是一个喜欢了一年多的人。你是深深刻在我青春里的人、。其实我早该反应过来的,你不是一个能被轻易忘掉的人。在我看到你清秀脸庞发呆,当你向我问话,我红着脸全身像触电一般木纳地杵在你面前,当我为你的一个回答,莫名的兴奋,都是证据。
跟你聊过很多,很多内容都不记得了。
只记得,你问我,听歌喜欢用什么软件?
我说,QQ音乐,因为它很简单。
你回答说,用网易云吧,它才是听歌的好软件。自此之后,我就一直用网易云听音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用它听你推荐给我的歌,因为那里面有你的味道。
昨天,在粉丝里找到你,看了你的听歌级别。才明白,原来,我与你之间隔的不止是一个网易云,隔的是一个爱与被爱的不同。
By想要忘记你的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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