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
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
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
大车奔驰响辚辚,马儿白毛白顶。没有看见君子人,只有宦官来传令。
山坡种有漆树,洼地种有栗树。已经见到那君子,和他同坐弹瑟。今朝不图乐,转眼衰老气奄奄。
山坡种有桑树,洼地种有杨树。已经见到那君子,同坐吹笙喜盈盈。今朝不图乐,转眼死去埋坟茔。
【注释】
[1]邻邻:同“辚辚”,车行声。[2]颠:头额。[3]君子:对友人的尊称。[4]寺人:近侍,常指宦官。[5]阪:山坡。[6]隰:低湿的地方。[7]耋(dié):八十岁,此处泛指老人。[8]簧:原指笙吹管中的簧片,此处代指笙。
【赏析】
《车邻》是《诗经·秦风》的第一个篇章,主要讲述了贵族朋友之间相聚作乐,琴瑟甚欢的场景,并从中引出了诗人感叹人生匆匆,及时行乐的理念。第一章从诗人拜会朋友的途中说起。诗人坐着华丽的马车,在路上急速奔走,车声“邻邻”。在诗人心里,这声音犹如有人在演奏美妙的音乐一般,是那么的悦耳动听。其实,这是因为诗人此刻正怀着一颗喜悦的心情前往,所以嘈杂的马车声在他听来也如同美妙的音乐。
而后他特意形容了自己的马是“有马白颠”。这不是一匹普通的马,而是毛白如雪、十分名贵的白顶马。这里诗人特别点出白马的特征,着重写出它的名贵,就是为了通过马而从侧面烘托出自己身份的尊贵。
紧接着,诗人写自己到了朋友的家,下了马车之后,“未见君子,寺人之令”。显然,朋友家是一个贵族家庭,深宅大院,在见到主人之前,必须命门口的仆人前去向主人禀报,可见诗人朋友身份的高贵,进而也在暗示诗人自己的身份也不是普通之人。
第一章的描述,诗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通过对看似与自己不相关的一些事物的描述,来暗示自己的高贵身份,而二、三章,诗人则是没有遮掩地描绘自己见到朋友之后其乐融融的场景。但是这两章,诗人也并非全都是讲自己见到朋友之后是如何的兴高采烈。
“今者不乐,逝者其耋”、“今者不乐,逝者其亡”,这两句是诗人在慨叹,春去秋来,花谢花开,与朋友把酒言欢的日子在渐渐变少,人生一转眼就会消失殆尽,苍老会没有预兆地爬上我的面容,等到那时,只剩下数天等死的日子了。与其那样,不如及时行乐,此刻享受欢愉,这也是诗人作此诗所要表达的人生理念。
诗中所表现出来的及时行乐思想与东汉时期《古诗十九首》中所描述的“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观点十分相似,它们之间或许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虽然本诗作者所述“今者不乐,逝者其耋”、“今者不乐,逝者其亡”两句有些消极的情绪,但是把它呈现在朋友间相聚作乐的场景中,作为朋友之间坦露襟怀、以诚相待的话语,不免又流露出叹息人生短促的伤感,让人产生了怜悯光阴的共鸣。
言至此,不得不说说此诗赞美之人——秦仲。秦仲是秦国初创时期的重要人物。丰坊《诗传》有云:“襄公伐戎,初命秦伯,国人荣之。赋《车邻》。”《毛诗序》也有云:“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焉。”而在吴懋清《毛诗复古录》中更是提到了“秦穆公燕饮宾客及群臣,依西山之土音,作歌以侑之”的句子。
秦人原来生活在东夷地区,大约在3600年前西迁到西垂,也就是今天甘肃天水一带。在3000年前,聚集在以甘肃礼县为中心的秦人,依靠着高超的养马技艺和强大的作战技能,迈开了征战天下的步伐。
公元前827年,周王利用秦人抵御西北少数民族的祸患,任命非子的重孙秦仲为西垂大夫。秦仲生活在周厉王时期,当时的周厉残暴异常,文武百官和老百姓都已经无法忍受,揭竿而起。西部少数民族也乘机作乱。周宣王即位后,任命秦仲为大夫,命他整治西部边患。因少数民族兵力强大,结果大败。周宣王命秦仲的五个儿子前去讨伐,并借给他们七千兵马,最终大获全胜。
此诗就是为了赞扬秦仲固守边陲,安定民生的壮举而作。同时又因当地遭受连年的战争,死伤无数,家破人亡,更反映出了及时行乐的重要所在,固以此诗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车邻》在语境上也有很浓的地域特色,像诗中描绘的“阪有漆,隰有栗”、“阪有桑,隰有杨”,漆、栗、桑、杨都是产于西北陕甘地区的植物,一眼就能辨别该诗出自《诗经·秦风》,以此也就不难猜出为何《车邻》会作为《秦风》的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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