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工作的原因所以今天才开始阅读,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有说不出的感觉,就是很不自然,很难把自己的心平复下来,看书也是一知半解。
我明白这是我长久不读书所致,待我反复看前几页时,我才勉强能看下去,能跟着读者的思路去思考。
书中的观点一开始我是不认同的“不要追随自己的激情”否认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因为从小我们就被疏导了一种思想,你想要去做什么?小时候父母会在玩笑中说长大想要做什么工作?上学的时候老师会让我们写作文我的理想,甚至长大找工作都是自己喜欢的。
我想不通,如果热衷的事情不做,那么什么事情才是要做的?
年轻时候的乔布斯没有想改变世界,他只想一心休禅悟道,如果他当初真的跟随激情的话,他只会变成一个僧人。,一个修禅的老师。
书中说了一句话我感悟很深,不要急于寻找,激情是精通的副产品
我想起了我身边的朋友,他们大多的时候都是在找寻工作和适应工作的路上,他们也只是应征了那句话,做自己喜欢的是事情,不喜欢那么我就换,这些年来兜兜转转的还是一事无成。
格拉斯说现在的人做事情都会抽象的做出评判,提前自己的臆想做出的评价总是会影响自己,就拿我参加训练营来说,没报名之前总会想我会不会成功,我到底能不能学到东西,我的时间够不够?感觉轻松就会拖延,感觉困难就放弃。
“要强迫自己去完成工作、强迫技能形成。这是最难的阶段”,试想一下还真是有意思,拿我现在的职业来说,是一个厨师,当然了厨师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技能,当你把自己现在所作的事情都做好了,你才会有更多的选择。
如果我的工作一塌糊涂或者我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哪有时间来学习写作,我哪有选择的权利?
技能的练习需要反复刻意练习
做厨师也好,写作也好,只有把自己眼前的事情做好,你才会有想法有激情去做喜欢的事情,现在想想,如果当初我再学徒的时候。我嫌弃工作脏,累那么我就不会有现在的财务自由,没有现在让人们羡慕的可观收入,我也不会去想着学习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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