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沟论剑(六)

作者: 有趣儿 | 来源:发表于2016-07-29 19:56 被阅读0次

    威道之剑----太阿

    李斯在《谏逐客书》①中有这样一段话: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不明觉厉有木有?

    李斯是在说秦王嬴政有好多外国产的宝物。都有啥?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有一件宝物叫做太阿剑。

    一说起名剑,产地不外乎越国,铸剑师不外乎欧冶子。

    太阿也不例外。

    太阿自有一番来历。

    公元前494年,刚登上王位2年的越王勾践继承了父王允常的强硬外交作风,继续与吴国作战。在出兵之前,越王勾践派使臣文种②悄悄到楚国,说服楚国出兵骚扰吴国西部边境(各国相对位置如草图),牵制吴国的兵力,越国再从吴国南部边境强攻。

    塔子沟论剑(六)

    楚昭王弄清文种的来意后,不紧不慢地说:突袭吴国,可以。不过越国要拿出点诚意来。

    文种愣愣地看着楚王,问:何为诚意?

    楚王见说:听说欧冶子给越王新铸了一把湛卢宝剑,是剑中极品,趁着炉火还未熄灭,给我也铸一把!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文种只好答应。

    却说欧冶子,接到新的铸剑定单后,很为难。象湛卢那样的宝剑,是天地共成之物,非寻常能得,不然的话,铸成千把万把,越国兵士人手一把,岂不战无不胜?

    欧冶子一筹莫展,只好带着一家人又开始了铸剑之旅。

    这一日正值中秋,一家人上湛云峰饮酒赏月,欧冶子心中烦愁,几杯酒后朦胧间,见有一老者,鹤发童颜。

    云雾间,洪钟之声道:欧冶子,你铸剑报国,可去秦溪山麓,那里有取之不尽的五金之英,用之不竭的寒冽龙水。

    欧冶子忙作揖问道:请问仙翁?秦溪山麓在何处?

    白发老人道:我有大鹏,它自会载你而去。

    欧冶子急忙唤家人“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

    大鹏鸟带着欧冶子一家飞过八十一座山,掠过六十四条河,终于来到秦溪山,只见这里古木参天,皆苍松翠柏,湖月清澈,有青山绿水,环境清幽,无鸡鸣犬吠。

    欧冶子认定此地就是铸剑的最好所在,他结庐砌灶,取英铸剑。剑成之时,只见剑身天然镌刻篆体“太阿”二字。

    欧冶子连呼:好剑!好剑!

    正在这时,欧冶子被妻子一把推醒,方知是一场梦。

    然而,欧冶子手中分明握着一柄剑,剑身分明镌刻篆体“太阿”二字。

    世人都说,太阿剑是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但是师徒二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说太阿剑是一把天成之剑,剑气存于天地间久矣,无形亦无迹,只等待时机凝聚成形,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此剑即成。

    太阿由越王献给楚王,楚王得剑后大喜,立即答应帮助越国。

    从越国战术不难看出,越国是没有绝对实力打败吴国的,仅凭侥幸是做不成大事的。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此役后越国元气大伤,又经过21年的励精图治,公元前473年,终平吴。

    再说晋国,自恃强大,对太阿剑觊觎已久,志在必得。楚国视太阿为镇国之宝,当然不肯屈就,交出此剑。于是一柄宝剑引发了一场血战。晋围楚三年。

    楚王誓死不交太阿,决定持太阿亲自上阵杀敌。并交待,万一城破国亡,他将用此剑自刎,侍从必须持剑快马奔到洞庭湖,将这把剑沉入湖底,永留楚国。

    嘱咐完毕,楚王捧剑临城,长啸:太阿,太阿,寡君以血祭威道!余音未了,拔剑出鞘,引剑直指晋军。

    就在楚王准备与城池共存亡的时候,神迹出现了:只见一团磅礴剑气激射而出,城外霎时飞砂走石,遮天蔽日,晋国兵马大乱,片刻之后,旌旗仆地,流血千里,晋军全军覆没。

    楚王也被这不经之事震慑,召来国中智者风胡子问道:“太阿剑为何会有如此之威?”风胡子对道:"太阿剑是一把威道之剑,而内心之威才是真正的威猛,大王身处逆境威武不屈,正是内心之威的卓越表现,而大王的内心之威,激发出太阿剑的剑气之威!”

    太阿与主人的威道相互成全,写就了一番传奇。自此,太阿在历代君王中传承,威道之剑渐渐成为权柄的代称③。

    注:①李斯为啥写个《谏逐客书》?公元前237年,秦王嬴政发现,给秦国修水利的外国(韩国)工程师是韩国派来的间谍,他的使命就是让秦国大兴水利----烧钱----再烧钱,消耗秦国国力,使其不能出兵韩国。嬴政于是下令逐客。李斯本是楚国人,在秦国是客卿身份,也在被逐之列,在被勒令出境途中,写下了著名的《谏逐客书》,在卷帙浩繁的古文中占有一席之地,被吴楚材等人评为有史以来最好的222篇散文之一。

    ②文种的悲惨结局:文种助越王勾践灭吴后,不听从范蠡劝告,被勾践猜忌,越王勾践赐他一把宝剑,并说:汝有伐吴七术,用其三,吴灭。余者有四,汝以之为寡人先王败吴先王于黄泉!”于是文种不得不自刎而死。是为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③比喻为权柄:《汉书》中有:倒持太阿,授楚其柄。秦观《李训论》中有:自德宗惩北军之变,以左右神策、天威等军,分委宦官主之,由是太阿倒持,不复可取。大意就是:把太阿宝剑倒着拿,比喻以把柄授与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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