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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乱象何时休

“标题党”乱象何时休

作者: 周春晓律师 | 来源:发表于2020-03-14 17:54 被阅读0次

    文海翔

    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标题党”的文章,但一直觉得网络上相关文章已经很多,我又才疏学浅,似乎很难写出什么新意和对读者比较有价值的内容,而且还容易被人怀疑为东拼西凑或者抄袭,这简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纠结了几天,我还是决定一吐为快,分享一些粗浅的看法给大家,若能给各位读者带来哪怕一点点的启发,则实属我的荣幸。

    一、何为“标题党”

    常写文章之人,大概都知道标题的重要性。一个好的标题对于文章来说,就算不能化腐朽为神奇或者“画龙点睛”——毕竟还有“烂泥扶不上墙”的,但或多或少是能够给文章增色加分的。所以,大家在写文章时重视标题,非但无可厚非,简直善莫大焉。对于擅长起标题的作者,我向来是心生钦佩甚至妒羡的。

    不知从何时起,出现了“标题党”——或称“飙蹄党”,而且来势凶猛,为祸甚广,随处可见。

    据“度娘”介绍,所谓“标题党”,原指“互联网上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吸引网友眼球,以达到各种目的的一小部分网站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其主要行为简而言之即发帖的标题严重夸张,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标题党的新义,则指“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论坛或媒体上制作引入注目的标题来吸引受众注意力,点击进去发现与标题落差很大而又合情合理,以达到增加点击量或知名度等各种目的的网站编辑、记者、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度娘”把标题党分成两类,一为“良性标题党”,二为“恶性标题党”。如此说来,“标题党”者,倒并非全然为应当群起而攻之的对象。

    据我的粗浅了解,在中国历史上,若非统治者所属或加以认可的群体、组织,被称为某某党似乎总不是什么好事情,严重者是要被科处刑罚甚至抄家灭门的。故“标题党”一词,我觉得似乎还是贬义居多,喜欢不起来。

    二 、“标题党”之害,防不胜防

    关于“标题党”(此指“度娘”所称“恶性标题党”,以下若无特别说明,均为此义)的危害,相信大家早已有切身感受,随便都能说出个一二来,比如:“标题党”浪费我们的时间、欺骗我们的感情、混淆视听……因此无需我在此赘述。

    但既然谈到,我想说说自己最憎恨的一类“标题党”——即以生命危险、健康威胁等来迫使/诱使人点击其标题的。比如:《太可怕了!死亡率100%,很多人家里都有!一定要看!》《5颗就能要人命?正大量上市,你肯定吃过!赶紧看》……看看,够惊悚吧!此类标题在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一些自媒体平台上屡见不鲜,震撼性强,直击人类软弱的心理底线。要不要点开来看一下呢?老江湖的你,可能会想“切,夸大其词,肯定是忽悠人的!”若与己无关也就算了,但可能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安全,你可能又觉得,“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看看也不要紧,求个心安”。所以,你最终还是忍不住点开标题看了——结果往往恰如你之前所预感的,文章的实际内容与标题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此时,“标题党”也许正在窃喜:“哈哈,阅读量又涨了,这些笨蛋网民真好忽悠!”

    总之,“标题党”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流量,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我以上所举的例子,未及“标题党”所用套路之皮毛。现借花献佛一下,把“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网登载的题为《记住一个公式就能成为“标题党”?》一文中总结的“标题党”的套路/方法分享给大家:

    (1)名人效应法;

    (2)大而全法;

    (3)小而精法;

    (4)热点法;

    (5)留悬念法;

    (6)提问法;

    (7)数据法;

    (8)解答关键词法;

    (9)逆向思维法;

    (10)激将法;

    (11)强迫法;

    (12)对比法;

    (13)干货分享法;

    (14)换位代入法;

    (15)极端法;

    ……好啦,一口气搬运这么多“干货”分享给大家,实在有点累,先就此打住吧,欲知详情,请您到网上找到原文细读。我要是继续搬运太多,该有“抄袭”之嫌了吧。

    天哪,“标题党”们的套路招数也太多了吧!简直是变化万端、防不胜防啊!既然防不住,那干脆随遇而安呗,可是啊,时间白白浪费了,搞不好,视力都要搭上!汗,这可如何是好?

    许多看过武侠小说的读者朋友们,大概都晓得,武功秘籍本身是没有过错的,关键是看掌握在谁的手里以及怎么用。侠义者习之,可用以除暴安良、为民除害、匡扶正义;而邪恶者得之,难免会挟技自重、为非作歹、荼毒生灵。同理,对于“标题党”,我们又怎能怪罪于其“套路”本身呢?相反,从术的层面来说,我们倒是很应该向“标题党”们好好学习一下,以便能起个好的标题来为文章增色,您觉得呢?

    鲁迅先生说,“生命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这句话用来形容“标题党”的危害,我想并不为过。问题是,众皆知其害,焉能避之?

    三、“乱花渐欲迷人眼”,“标题党”何其多?

    我觉得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竞争日趋激烈,迫使企业和个人为了生存发展而不断研究采用各种方法、手段来获利。互联网络科技——尤其移动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平台的兴起,给人们带来了各种便利,也使人们的生活方式、习惯等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和购买产品服务,也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来宣传自己以及营销产品和服务,“流量经济”深入人心,“点击量”“浏览量”成为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网络用户们竞相追逐的目标。在这样的环境下,“标题党”自然应运而生——有利可图呗。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效益,众多企业和个人各展神通甚至不择手段。比如:有的企业在其运营的多个公众号上发布一些夸张、惊悚的文章标题(文章的内容质量姑且不论),诱惑或者迫使网友点击,以互相导流、多级跳转的方式将这些标题夸张、惊悚的文章流量吸引到自己的小说网站,最后通过阅读小说充值的方式实现流量变现。

    2.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少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导致“标题党”违法成本过低,行政执法的难度较大。许多网站、自媒体平台的运营者为了自身利益沦为“标题党”或者与“标题党”沆瀣一气,对“标题党”类文章的内容审核不严或者没有审核,放任“标题党”进入其平台。

    “标题党”之所以泛滥,缘由固然很多,但我以为,究其根本,可以一言以蔽之:人性使然也。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样呢?

    “标题党”真是善于利用人性的弱点啊:你害怕死亡,“标题党”给你来一个关乎你生命安全的标题;你总想走捷径发财致富,“标题党”就给你来一条含有“秘籍”“技巧”之类字眼的标题……总之,“标题党”可能比你自己还更了解你的心理需求呢,简直把人研究透了。这样说来,你会不会有点郁闷?不过呀,其实你所渴望的东西,不也是“标题党”们所渴望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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