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又称“诗”或“诗三百”。
汉代四家:鲁人申培“鲁诗”,齐人辕固“齐诗”,燕人韩婴“韩诗”(现存《韩诗外传》),(此三家诗先后失传),现存毛亨、毛苌的“毛诗”。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共三百零五篇。其诗歌年代约上起西周初年,下至春秋中叶,历时五百多年。
《诗经》常用的表现手法为赋、比、兴。朱熹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即叙述和描写。“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多在诗篇之发端)或启发。
《毛诗大序》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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