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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读|青岛新阳光心理研修ABA践行课第三节:强化物

家长必读|青岛新阳光心理研修ABA践行课第三节:强化物

作者: 鸿蒙小筑 | 来源:发表于2022-04-27 17:56 被阅读0次

从上一节对强化原理的描述中我们了解到,强化物是一个后知后觉的,必得于实践中验证并经过实践所证实的概念。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作为强化物的事件(物、关系或者机会等等)必须发生在目标行为之后(相对紧随);第二,这样的前后相随的序贯联系在一段时间内必使目标行为增加,而非不变,更不能减少。

强化物既然是后知后觉的概念,就应当与一般意义上的奖励有所区别。奖励在一般意义上有强化的功效,因为它往往发生在特定的目标行为(或作为这种行为所产出的结果)之后,一般地讲,也能激励着被奖励的目标行为继续出现或者增加。但是奖励并不必然地等同于强化,其理解如下。

第一,奖励往往是施予者认为行为者应该喜闻乐见、恨不能多的物质、关系或者机会等等,但是,两者有时候对应得并不那么贴切。而强化物是不仅给予而且还要看在一段时间内这种给予的行为事件是否增加了预期的行为。如果作为奖励的给予行为不仅没有带来行为的增加,反而有所减少,甚至消退了预期行为,或者短期内看似有所增加,但放远一点来看,实际上还是减少或者消退了预期行为,那么,所给予的奖励就不能认为是强化物,甚至应当看作是惩罚物。比如,多发工资看似是一种奖励认真工作、忠于公司的行为途径,但结果有可能是员工们都争着跳槽去工资稍微少一点但其他方面更有吸引力的公司,守在这个公司的员工也不踏实,给的钱越多,讨价还价的胃口越大,干出的实事越少。

第二,强化物是动态的后验概念,而奖励往往是静态的先占概念。对于维持必要的目标行为而言,强化物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事件,它随着消费的情况而自动地增强或者减弱它的效能,因此,为了维持一个必要的目标行为,需要对强化物进行及时的甚至是实时的评估;而奖励往往是先前就预设的,并且一以贯之按标准执行的。

第三,与奖励相反的惩罚概念有时候反而可以作为强化物起作用。比如,我们一般认为批评是一种惩罚(注意这里是通用语义上的惩罚概念,而不是后面提到的作为行为原理的惩罚概念),但事实上正是老师每每对一个上课做小动作的学生的批评造成了他课堂上的小动作越来越多。

所以,当我们希望增加某预期行为而强化它时,一定要警惕一般语义上的奖励与行为分析领域中的强化物的区别和联系,尤其是当我们认为已经足够地奖励了某预期行为却不见奖励的后果时,更要反思,所给予的奖励措施还是不是强化物,如果是,它的效能如何。

注:ABA践行课,是青岛新阳光研究所李克富老师推出的系列课程。节选转载,也是我收藏及消化吸收的一种方式。期与读者分享研讨。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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