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聊到HRBP的以理服人。说服人的同时,也是在服务人,和对方在同一条战线上。
但相比单纯的以理服人,形象的故事和行为艺术更加具有吸引力,也能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
故事中的门客提出自己只说三个字:海大鱼!这就引起了对方的好奇心。而这样做的前提是,他明白对方听到“海大鱼”一定会想刨根问底,想要听他讲后面的故事和道理。从某种角度讲,门客设了一个局,而他知道任何人都会忍不住走进这个局里面。
艺术性的说服就像一场魔术,而背后的谜底就是新奇感。
其实说服能否成功,言语的逻辑都是有迹可循的。
今天我与大家分享下说服的艺术性之言语行为的恰当性。我们可以通过如下语旨行为的恰当性条件一一进行预判。
原则1. 命题内容条件
具体表现为根据不同的情境选择合适的表达内容。同样的话题,说服的内容和指令、提示、辩论的侧重角度也会不同。
说服人之前先自问——这句话要不要在这里说?
原则2. 预备性条件
说话要符合双方的利益和需求,从而建立共同的话语空间。
对于不同的对象说话的方式也会不同,说服前充分理解对方的地位、价值、和自己的关系等。
原则3. 真诚性条件
让对方感受到对话的诚意。一般来说,态度诚恳、内容充实、话题友善、措辞礼貌的对话更能赢得对方的好感,更有利于说服的进行。
原则4. 实质性条件
沟通的本质是用语言符号的形式去传达某种事实或观点,以实现说话者的目的。
说服者的行为有其目的性,因此谈话的内容也应该为了这个目的而服务。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立论》的短文,里面讲道: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
其实从语言行为恰当性的角度分析,这件事情就很容易说得通了。之所以“说必然的遭打”,是因为表达的场合和形式,本来就比内容的正确性更加关键。在满月的酒席上说孩子必死,不符合命题内容条件,因为不合时宜;不符合预备性条件,因为有损于人而无益于己;不符合真诚性条件,因为伤害别人一片好心;也不符合实质性条件,因为充其量这只是一句正确的废话罢了。相比之下,说孩子“升官”“发财”的,即使在旁人看来不那么有诚意,效果也会好得多。
所以说即便说的话占理,也要考虑这么说是否得当。
对于自己是否能够说服人没有把握时,不妨先思考一下自己的说话方式是否符合这几个条件。
当你学会了如何将道理用来说服他人,在工作中自然也能如鱼得水、事半功倍。
我是晏子出刀,希望今天的内容,能让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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