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宗教与逻辑,如果把宗教哲学和逻辑联系起来,它们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里的逻辑指的是认识逻辑也称语言逻辑。方法通过分析逻辑中的大前题和联系,来理清哲学和宗教对于我们认识中的逻辑关系。其中有哪些在逻辑上的合理性?有哪些在逻辑上的不合理性,我们只限于在逻辑中展开,在因果关系上来理解!
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是相对作用的关系,人类与人类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同样也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人与人之间也是相互的作用关系,所以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而哲学和宗教,又都是经历了很长的历史发展,在我们出生那一刻起,哲学和宗教是早于我们而存在的,从这个角度讲它属于我们的外在部分。
不管我们怎样分析事物,最后判断一 个事物的真假,这类情况你可能是回避免不了,如果对这一事物很用心,对这一事物的判断手段,方法和标准,都来你头脑中全部认识,这个全部从逻辑上讲就是你能认识世物的一个大前提。当然也包括自己的认识能力,这么说并没有否认你的认识过程还在发展。
以上从认识的逻辑角度讲,我们的认识能力和已有的认识内容,将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大前题。从认识逻辑上讲,这是一种认识方式,这种认识方式是我们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外在的哲学或宗教也是在用这种认识方式来述说和描述世界的。虽然认识内容上有差别,但在这种认识方式上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我们再从逻辑上来分析,要想从大前提上来解释世界,那么在大前提中,必然要包括有解释世界的材料,这些材料还要有广度和丰度,没有能解释世界的广度性材料,那么也解释不了世界,在逻辑上必然会是不合理的,所以在哲学上一般用高度总结性的语言来解释世界,宗教一般用塑造无所不能的一个代替来解释世界,这两种方法都有其合理性,但这种合理性仅限于逻辑上的合理性。但逻辑的合理性不能判断其真,也不能判断其假。
那么如何判断哲学和宗教的真假呢?第一种办法,可以从它的大前题来分析,如果大前题为假,那么由大前题所得出的所有判断,是没有公信力的,能不能说大前题错误了,后面的判断都是错的呢?也不能,为什么?这要详细分析它的大前题中,是否带有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合理的东西,有些大前题,采用李代桃僵,移花接木式的混合成分,用另一种合理性推出自己的合理性。这属于逻辑造假现象,本质上是假借用一种合理性去证明另一种合理性,而另一种合理性却不属于自己的大前题。
第二种方法,可以从由大前题到判断的因果关系上来分析,有因果关系,还要分析这种因果关系是通过什么方式来链接的,在科学上因果关系,一般都是一种作用键接,后果是因为前因的作用,这种链接一般都比较真实,所以判断一种因果关系,不但要考察它的因是否为真,也要考虑它的链接部分是否为真,不然就是乱联系的因果关系,是假的因果关系。
第三种方法,在判断对方大前提时,要考虑它的大前题是否属于人类能够认识范围,也就是说对方大前题中,虽然存在一些合理的东西,这些东西有些不对我们做出反应,我们在描述上可能会存在困难,或者不好定义。不好定义没关系,但也以通过举例子或者比喻的方式来描述,如果这些都做不到,可视为不可知部分,就是说对方所指的东西,我们永远也理解不了,对于这类事物可以果断抛弃的。
由于我们认识事物的经济性原则,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存在总结归纳性的东西,由于人类又属于同一物种,在认识上有些属性是相同的,所以归纳性也被用于意识部分,一般由归纳法判断出来的东西,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合理性,归纳法虽然都是不完全归纳,但他的假设前提是世界是有规律的,由世界是有规律的这个大前提来推出归纳和理性这个小前提的!
通过归纳法可以确定一类事物,并可以把此事物变成抽象归纳类的语言和语言意义上的所指,这样可保证事物的可说性和人类交流中的理解性和所指性。归纳总结,不能代表就是真实的,同样也要考察它之所以产生的因果关系,并分析它前题中的事物是否为真实性和关系链接的真实性。
其实真的基础,本来应该来自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真实体验,这里应该是产生真实的最根本的地方,这里本来应该是人类建立最基本信念的诞生地。但由于成长中能力的不足,对一些东西心生恐惧,这是成长中的生疏,本该传承人类知识,有时又和利益交织在一起,共同存在于社会之中,社会看起来很吝啬,而有时又感觉到它又是那么的慷慨!
我们认为,用逻辑分析方法,从逻辑大前提出发,并通过考察因果关系的真伪去分析去鉴别真假,并重新拾回现实中的基本信念,去面对哲学问题,宗教问题,以至生活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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