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晶 律师 刘律聊法
由于律师职业病的缘故,对各类张贴的公告、封条、告示啥的东西,我是非常敏感的。今天路过每天必经之路,突然发现一个门面房上被张贴了封条,旁边还有醒目的公告。我贴出来大家自己看看。为了避开放商的名讳,怕他砍我,我就隐去他们的名号吧,对事不对人。
我看了布告恍然大悟啊,原来家门口小屋子里,前些日子的那些年轻人是在售楼啊。一群年轻小伙子、小姑娘忙里忙外的打电话,带客户,嘴里不停的说着“均价”、“物业”、“楼盘”、“诚意金”,都是在做商品房预售的事情。这一查封后,前些日子门庭若市的场面一下子清净了。
这个没有挂任何门头的销售点为何被查封了,为何卖个房子要偷偷摸摸的搞,连个招牌都没有挂,为何卖房子的地方见不到任何的建筑开挖,没有任何的盖楼动静?原因其实很的简单,就是该售楼的销售项目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实就是我们平时买房子所说的五证齐全的最后一证。(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说明前面的四证都办齐了,没有预售证就说明前面肯定某个证某个手续没弄完,没办好,有问题。
如果房子没有办好预售证,但是开发商为了尽早回笼资金以小博大的盖房子,或者干脆就是把钱先弄来再盖房子,或者就是心眼坏了为了圈钱跑路,很可能就会偷偷摸摸的搞所谓的“内部认购”、“优先认购”、“预购“。这种没有预售证的预购靠谱吗?怎么说呢,一般大的开发商由于资金雄厚,这个搞的少,但是也搞,所谓交多少顶多少的变相认购。小开发商资金紧张就爱搞这个东西,就没那么客气了,直接就是内购价认购。
这种房子确实比正式开盘后的有预售证之后的房子便宜,很诱惑人,毕竟价格喜人。而且在很多不规范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干的,挺普遍的。有人确实也受益了,最后房子也住进去了,貌似没多大事啊。
但是,这类房子很大风险。烂尾风险,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一房多卖风险,违建被拆风险。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敢买吗?毕竟人家这么便宜啊~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敢买吗?毕竟人家这么便宜啊~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多么的不安全啊!但是架不住我们穷啊。如果你真的下决心要买这种房子,请一定一定保有一颗强大的内心。要么你捡个便宜,要么你掉进一个大坑。
总之:无预售证的房子,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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