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规划采购管理
2、实施采购
3、控制采购
在建筑行业以前用的图纸是三视图,都是一张张的平面图纸;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就有了建筑信息模型。BIM绘制的建筑是立体的,可以随时随地从各个角度去看建筑的立体模型,这个模型不仅仅是3D的,也可以是4D的,多一个时间维度,例如可以看一个月以后这个建筑是什么样子。如果增加一个成本的维度进去,也可以是5D的,我们就可以看到在什么时间段要花费多少成本。同样的,我们可以增加其他需要的因素进去,这样我们做项目管理就容易很多。
BIM有很多优点:
BIM能够帮助建筑行业实现现代化、信息化。
总价类合同当中第一种叫做固定总价合同FFP,总价包死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合于甲乙双方对项目的范围都很清楚,项目比较简单,不会有太大的分歧,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的场景:
总价合同里的第二种叫总价加激励费FPIF。
举例:
总价合同里的第三种叫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FP-EPA.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的方式有利于甲乙双方建立起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
成本实报实销,这是成本类合同的基本特征。
成本类合同第一种叫成本+固定费CPFF
成本类合同第二种叫成本+激励费CPIF
成本类合同第三种叫成本+奖励费CPAF
区分CPIF和CPAF:
只要是能根据公式计算出来的,都是激励费CPIF。
乙方干的活本身并不复杂,但是一共要花多少人工和材料无法计算出来;所以甲方要求乙方单独报人工(多少钱/天)和材料费,乙方实际用多少人工和材料甲方就支付多少给乙方。
工料类合同适合项目范围本身不复杂,要干的活相对比较简单,没有太大变化和不确定性;但是需要用多少人工和供料不好预测的场合。
RFI分包商的简单信息
RFQ分包商报价说明
RFP分包商准备怎么做的方案
文件之间的关系
SOW把需要拿出来给分包商做的事情说清楚
SOW和TOR都是项目经理需要做的文件
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SOW和TOR再做专业的对外的招标文件
DBB是指项目甲方先找设计方来出设计方案,出图纸,然后根据图纸去招标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后,进行施工建造。
这种经典的方式甲方需要做很多工作,做很多繁杂的沟通工作。
甲方如何把自己解脱出来呢?
总承包的方式,把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委托给一个总承包商,这个总承包商可以去分包,但是对甲方来讲,只需要跟这个总承包商沟通就可以了,剩下的工作都交给总承包商去做。
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这种方式也比较高效,节省了很多推诿扯皮,减少了70%的索赔。
政府想做一个项目但是政府没有资金,就委托企业来做,企业出钱,政府给企业经营权(BOT),或者企业完全建造后政府给钱不给经营权(BT);政府和企业合资做项目(PPP),把甲乙双方的关系变成合伙人关系,大家都是股东。
这就是固定总价的合同类型。
这就是总价+经济价格调整的合同类型。
这就叫工料合同。
这就是BOT的交付方式。
在规划采购的时候经常要做的动作,对于每个工作包都需要做一个判断:是自制还是外包呢?
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他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远大于打字或者做菜。
举例说明:
当纸箱需求小于10000的时候选择外购,当大于10000的时候选择自制。
在采购当中,决定外包来做,那么我们需要估算一下这个事需要花多少钱:
这一步能够帮助我们预估成本,控制风险。
发包人把所有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方召集开会,投标人需要澄清此次招标是合法合规的、公开透明的,不存在大家不了解的内幕等,免除一些法律责任。
中标价格、交付期限、工作范围等都不能谈!
采购谈判只是一个过程,把合同条款一一确认,保证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索赔管理在中国最早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云南的鲁布革水电项目。
在该项目中,政府使用世界银行的贷款,遵循世界银行的招标采购标准来,中标的是日本的一家企业,他们来施工之后,不停地提出索赔,例如:
那个时候大家对这种索赔的了解甚少,云南政府被索赔了不少钱,刺痛了中国人(哈哈哈);今天的中国呢,这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专家。
索赔管理有助于甲乙双方慎重地对待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有分歧的时候,有几种解决办法:谈判、替代争议解决ADR、仲裁、诉讼,几种方法对比如下:
谈判是最该优先选择的方案,双方商量解决是最优的。
替代争议解决ADR是指通过第三方来解决,前三种方法都是双方自愿、对外保密的,但是诉讼是向全社会公开的,并且不需要双方同意。从便利性上来看,仲裁和诉讼都比较麻烦,需要办理很多手续。
采购合同完成的4种情况:
项目收尾有两种:合同收尾、行政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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