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悟恩 图 | 网络
1.接纳欲望
国人向来耻于说欲望。
内敛,含蓄,这是我们的传统,特别是所谓的受过教育,事事讲体面的“有识(知识)”之士更是如此。
我们呈现的,多的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半推半就,少的是直抒胸臆,我要我就喊。
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一则,会错过很多机会,对那些善于表达,敢于说要的人来说,这就是你主动让出来的机会。
——你的不声不响,大多换不来别人的明察秋毫,待主动的人得手了,你又呼天抢地,说苍天无眼世道不公,这是要闹哪样呢?
二则,总是把谦虚挂在嘴上,如“不行不行”“难以胜任”,长此以往,会容易让这些信息进入自己的潜意识里。
一旦到了潜意识,就成了一堵阻碍你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墙。一些莫名其妙的失败,一些让人沮丧的时运不济,就是这么发生的。
这就是潜意识的力量。
这听起来很玄,但是有心理学的科学依据在里头的(可参考《为什么说“自我催眠”是必要的?》)。
所以,言语上可以迂回自谦,但对自己的欲望要勇敢接纳
——即使你要为自己打造一个谦逊有礼的形象,也记得嘴上“承让”,但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是可以的。
那个耳熟能详的故事知道么?
一个富翁向公众发出一个征集,问题是:一个人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答对者,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奖金。
最后答对的只有一个人,答案是:强烈的欲望。
是的,是欲望,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说辞。
2.欲望让你知道你真正要的是什么
理想常常为我们的欲望背锅。
曾经有想写作的读者问我,喜欢写作,应该怎么做?
我说
——如果你纯粹喜欢写,且有足够的物质/财富基础,那就随心写,伤春悲秋也可,天马行空也罢,先别管别人是否认可——或许你有足够的才华可以让你在若干年后一朝成名天下知呢;
——如果你要把它当作职业,说白了就是要换成钱的,就要适当妥协,在作品与市场之间达到平衡。
你是喜欢写作,还是喜欢写作那份你以为的安逸光鲜,还是喜欢利用写作成名成家后的财富或名声?
选择哪项都可以,并无高下之分,更不存在道德审判,只要你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真实的欲望。
这样一来,你才能在行动上有所取舍。
例如,你要的是最后一项,则不一定要选择写作,可能做别的、你擅长的事,能让你更快得偿所愿。
又如,如果你要用写作赚钱,就不能过分珍惜羽毛,因为很多时候,清高于非天才而言并非优点,反而是桎梏——大多数人,应该是先适当迎合,再一步一步凸显个性的。
所以,别总拿理想说事,想明白,搞清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很重要。
3.正视欲望,是为了明确方向
为什么一定要直面欲望?
因为你不面对,目的就不明确,就会方向不明。
举个例子。
有些人想转行,说不喜欢手头的工作,其实未必,TA不喜欢的,不过是这份工作钱少事多离家远。
在这里,赚更多的钱就是真实的欲望,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只是说钱总觉得别扭,觉得俗,于是就搬来高大上的“理想”做说辞:这不是我理想的工作。
这话当然没错,只是偏了。
你要的根本不是什么理想,而是钱多事少离家近,且在这三个选项中,钱是核心——钱多了,事再多你也能忍受,而离家远的问题当然也能解决,大不了在公司最近的小区买套房呗!
——连不同省份不同城市都不是距离,何况是同一个城市的东西两端?
承认是钱的问题,就想办法赚钱啊——或在本职工作提升自己,以达到升职加薪的目的,或开辟第二职业,增加收入。
找到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直接。
给自己造一个云遮雾罩的标靶,反而容易造成视觉不清,持续跑偏。
4.承认欲望,才有针对性的方法论
接纳欲望,明确目标,才能找到与之匹配的最佳的方法论,而不是南辕北辙。
如我在推文《这6点,让你变得更有价值》里提到的,那些穿着名牌却卖着8.8元女装的老板娘,她不会认为卖低档服装而丢人——因为在生意里,体面不是目的,赚钱才是目的——所以,尽管她再爱美,她顶多自己穿名牌,但不会把这种思路套到买卖上去。
又如追女孩,喜欢她,得到她,这是欲望。鞍前马后,按部就班,吸引注意,这是方法论。如果连喜欢都不承认,不明确,跑去献殷勤那不是没事找事,上门找虐么?
当然,直面欲望不是叫你胆大妄为以至违法犯纪,而是叫你放下内心不必要的干扰,去做可以实现你的目标的事——我要得到什么,所以我现在要做什么。
直面欲望也不是叫你厚颜无耻地索要,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针对目标提升自己,直到你能把你要的像吸星大法一样吸过来。
5.对欲望,要平衡,不要对抗
欲望是由人的本性产生的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并无善恶之分。
从某种意义上讲,欲望与理想本来就是一对双胞胎,理想不过是美名化的欲望而已(舍己为人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自我实现的欲望),两者的区别在于
——理想大多大而化之,显得空洞。欲望则比理想直接、具体。
如此而已。
欲望是要直面,要平衡,而不是对抗的——对抗就是扭曲,即使不伤人,也会伤己。
有一个定律叫耶基斯-多德森定律,揭示的是动机强度与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线性关系,而是倒U形曲线,中等强度的动机最有利于任务的完成,这里的动机,其实也可以解读为欲望。
也就是说,中等强度的欲望,是最利于任务的完成的——此时,它既不会少到推不动你,又不会让你过犹不及。
可见,无欲并不为刚,能直面且驾驭欲望,方为刚。正如任正非在讲华为时谈到的:是欲望的激发和控制,构成了一部华为的发展史。
总之,欲望是只能被认知,而不能被摧毁的。适度之欲为利,过度之欲为害。
说白了,对想要的,大可大方承认,大胆追求,即使不让别人知道,也要自己明确。明明想要却在潜意识里拒绝,这样的分裂,并无好处。
我是悟恩,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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