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吃块肉

作者: 心际花园 | 来源:发表于2015-08-09 10:47 被阅读157次

    文人无双(原创)醒悟(编辑)/微信公众号“心际花园”

    六十六,吃块肉,是老家的一种习俗。

    说的是,人到六十六岁,家里的闺女一定要买块肉孝敬父母。记得一次去奶奶那里,老人家正津津有味的吃肉。一问,才知道,奶奶已经六十六岁了,姑姑给她买了一块肉,她细细地切成肉丝,炒了一盘,慢慢地品尝。看见我,奶奶还有些不好意思,说今年她已六十六,可以吃肉了。

    后来,每读到《孟子·梁惠王章句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我就想起奶奶的幸福笑容。再咂摸咂摸这习俗,觉得这习俗的意味,一是过去物质的贫乏,二是孝的留存。

    过去,人吃肉是个稀罕事,《曹刿论战》里称在位者为“食肉者”,黎民百姓在日常中是吃不起的。吃肉是统治者的事。上位者不但可以吃肉,而且变着法地吃,齐桓公吃尽天下美味,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煮了,献给王位上的人。《水浒传》中英雄们的最高梦想也不过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小时,家里吃肉也不是那么随便。但,逢年过节,雨雪连天时,家里总会买上一两斤肉,擀皮包饺子,地锅蒸包子。饺子能吃两碗,大包子却一气能吃三四个,因为包子是纯肉的。

    现在,人是不缺肉了,烤肉,煮肉,卤肉,红烧肉,鸡鸭鹅,猪牛羊,青草鲢鳙,无须等到六十六岁。不过,人也吃厌了肉,开始倡导绿色饮食了。

    给父母买肉吃是孝吗?

    《论语》中,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能养不能称之为孝,重要的是有个“诚于孝亲的心”(王阳明语)。若有此心,自然会想到父母,会为父母做些事。

    三国时,六岁的陆绩去见袁术。袁术见陆绩聪明可爱,应答得体,于是赏给陆绩橘子吃。拜别时,陆绩弯腰作揖,怀中却滚出几个橘子来。袁术笑道:这是你做客的规矩吗?陆绩答,橘子太好吃,我想拿几个给母亲。这便是二十四孝中陆绩怀橘的故事。二十四孝的故事多违人性,这则小故事却生动有趣,道出了孝的真谛。

    六十六,吃块肉,不仅是对父母的孝,更是对子女们的一种提醒:父母老了,再不孝顺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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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文人无双
    心理学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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