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舍友从学校外面回来,走在路边,路过一辆私家车,余光看到有个人冲向我们,回头看,一个男人嘴里说着污秽不堪的语言,摆弄着······我和舍友吓得连忙加紧脚步离开,在逃离的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说一句话。走到校园里,舍友咒骂着“变态啊这是,好恶心!穿的人模人样怎么这么恶心!······”气氛过于紧张,她又说了一句“还好看过片儿,不然得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瞬间把我逗乐了。
但是她的表情没有那么放松,于是我补了一句在网上看到过的话:“我么刚才应该站住,说你的这么小还好意思出来现眼啊。”两个人互相聊着回了宿舍。她开始百度“暴露狂”。说实话,以前知道有这种人存在,这真的是我第一次见到暴露狂。百度上是这么说的:
中文名:暴露狂 外文名: exhibitionism
所属类型:变态狂 部分原因:裸露癖或精神疾病
喜欢在公众或在深夜某孤身男性(女性)面前突然窜出显露自己裸体的女(男)人。通常是变态狂,少部分人是因为有裸露癖或精神疾病。经典形象是穿着上衣,然后从隐藏的地方跳出,敞开上衣,吓得对方蒙眼转身就逃。
走在学校里的时候我说:“要不然我报警吧!这种人必须收拾啊!”学校旁边不远是一个小学,下午快上课了,许多小朋友在周围玩,我想着万一有小姑娘路过看到留下心理创伤怎么办啊。舍友说:“算了吧。”还像是有一种你报了警察也不一定会管的意思。我也真的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回去越想越后悔,为什么没报警呢?万一真的有小女孩看见了不久见解铸成了大错么?
我为自己的胆小,或者说是懦弱,感到惭愧。
想起了看《无耻之徒》的一集,Deb和姐姐Fiona一起坐公交,车上竟然有一个五六十的老头对着Deb打飞机。F看到以后对老头破口大骂,把他赶下车后努力安慰Deb.回家后就报了警,因为人已经跑了,警察也只是询问记录了老头的特征。哥哥们还查出了周围社区有猥亵儿童前科的人,准备去揍一顿。
百度查暴露狂报警可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的网友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遇到有露阴症的患者,不要害怕紧张而愤怒,害羞,恐惧,逃避,因为露阴症者就是通过受害人出现这些情感或行为反应而获得性满足,从而使他自己更倾向于露阴行为. 再遇到暴露狂,不必要恐惧了,因为他们不会有进一步的性要求,你大可放心. 如果真的只是暴露狂,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睬他,他觉得你没反映,就会觉得没意思,而走开的,千万不要惊慌尖叫,那样的话他会很得意而更加变本加厉的。你拿他不当回事,就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但还是小心点好!
柴静在《穹顶之下》最后说:“12369,如果你不打,它永远就是一串数字。”
我想,下次如果在遇到此类的事情,我一定会拨打110的。
我觉得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做的,是义务,也是责任。阻止他干扰、污染更多人的心灵,尤其是未成年们,小学生们。
也希望我拨打之后,110真的能有所行动。
也希望大家的世界里以后不会碰到这种事情,而是阳光普照,温暖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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