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在得到app听了一遍刘晗讲辛普森案,他为我提供了一个视角,通过辛普森案中涉及到九个角色,被告、陪审团、检察官、律师、法官、证人、被害人、媒体、法学家,来拆解美国司法体系,读懂美国,但我觉得美国这个国家对我来说过于复杂,我没能通过这个案件读懂美国,但我有另外一个收获,就是在这九个角色意会出九个道理。
被告:程序正义在真实的案件中具有程度的差异,能够拉近法律和现实之间距离的,只有被告人的财富和资源。
陪审团:法律是社会纠纷和冲突的终极解决方式,讲求的是“终局性”。即使是科学技术发达的现代社会,有些时候也要诉诸某种神秘力量来给判决背锅。
检察官:现实的法律中,检察官掌控着整个程序的起点,而且可以随时改变程序的进程。
律师:法治的核心精神就是约束强大的政府权力,实践当中能帮助被告人对抗政府的,只有律师。
法官:法官在法律允许的空间内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法官的个性和司法风格有时候会直接决定一场审判的结果,法治从某种意义上就是法官的统治。
证人: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法律决策的奥妙就在于把握规则与例外之间的那根游移的分界线。
被害人:在刑事程序之中,我们经常听说保护被告人的程序正义,但这其实只是自由派的立场,保守派恰恰关注的是被害人的权利。有时候,我们只有倾听到另一派的声音,才能够获得完整的图景。
媒体:法律最重要的是理性判断,所以法律有时候特别需要黑箱操作,就是要脱离具体案件本身,站在整个社会的层面来重新审视问题。
法学家: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实也可以说,法律是美国社会最后一条连接纽带,它直接定义了美国人究竟是谁。
现实是懂得了很多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而案例的意义在于我们学习案例之后,在不同国家、不同场景中,仍然知道如何解决具体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于当下的你我真正的价值是什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