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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民篇第二章(原第三章)

《道德经》民篇第二章(原第三章)

作者: 李明热情似火 | 来源:发表于2018-11-14 22:50 被阅读11次

    第二十章

    不尚不欲  无知无为

    (原第3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

    其心实,其腹弱,

    其志强,其骨常。

    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注解】

    1、尚贤:尚,崇尚,尊崇;贤,有德行,有才能的人,这里指引导人们追求“贤”之名。

    2、不贵难得之货:贵,重视,珍贵。货,财物,此句意为不引起民众的关注点,不制造稀缺性。

    3、不见可欲:见,通现,显示,炫耀;可欲:贪欲的事物,不引起人民的名利心。

    4、治虚:虚,空虚,引申为无形之处,指意识及思想层面。

    5、其心实:实,充实,满足;让其内心充实、心满意足。

    6、其腹弱:腹,指内在情感;弱:柔软。意为心地善良。

    7、其志强:内在充满力量,也引申为有自己的内在价值观和信念系统,能知晓自己所是,不受外在批判的影响。

    8、其骨常:意识像骨骼一样稳定持续。以上四点都是借喻的手法,来表达意识及思想层面治理的方向。

    9、无知:无妄知。

    10、无欲:无妄欲。

    11、为无为:以无为的方式行事,即以顺应自然的方式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为”,目的是以后“不为”,问题不解决连开始都不算。

    【释义】

    不在民众中推广贤人,民众就不会争名。不在民众中展现难得之货,民众就不会有猎取之心。不挑起人们的欲望之心,就不会引起争乱。所以圣人治理,从虚(心)、从内在下功夫。让人心充实,让情感柔软,让内在充满力量,让意识像骨骼一样稳定持续。使民无名利可争,自然不会有欲望升起。假使民众有了欲望之心,即使明明知道不可为,也想要尽办法去做。圣人无为,所以连治理也不需要了。

    【释意】

    常人通常从有、实处着手,圣人从无、虚、内生发,不让其不好的念头生出来。老子的思想是防火而不是救火,因为“和大怨必有余怨”、故要治于未乱。本章采用新的断句,侧重强调“不争、不为盗、不乱”,这正是从源头解决事情的思维。老子每解决完一件事,就在想如果这样的事再发生,如何用更俭的方法解决?在其它空间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是否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解决?通过每次事件,找到一种通行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为,目标是以后达到不为,老子的智慧是损之又损。所以每次老子遇到问题时都很兴奋,因为又有了一次悟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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