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些日子有那么一天,我写下寥寥几句短诗后发布,而后不久便有文友发私信来调侃我“偷奸耍滑为凑更”,我以“哈哈”二字回应他,心里却大不敢同意文友的说辞。因为对我来说,写诗所耗费的精力要多过日常写文。写文只不过是以笔代口,心里想到什么便可说什么,说到尽兴处甚至可用“卧槽”这样的字眼加强感情色彩。而写诗呢?写诗可不行呀。
写诗,起码我做不到张口就来,这与我的诗才不足有关。然而,尴尬而真实的情况是,这并不影响我持续不断产生写诗的欲望——欲望向来与能力无关,这就好比有些人情欲总是爆棚,可是能量有限、功能残缺。不信?那您可问一问清代的咸丰皇帝,个中滋味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然而的然而,我始终认为:有妞不泡大逆不道,有诗不写容易吐血。且就说鄙人吧,情绪来了挡都挡不住(也没想过要挡),甭管自己写得诗有多臭多矫情,总之一定要写,砸锅卖铁也要写(好像跟砸锅卖铁也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反正意思就那么个意思)。
值得庆幸的是,当今社会提倡“自由”、“民主”,我也便肆无忌惮乐此不疲地借诌诗以自娱自乐自慰自黑——说到这个当口上,脑子里突然蹦出那首早年间被琼瑶剧整肉麻了的乐府诗——《上邪》。而今,将其套在对诗的表白上,也颇为恰合:我欲与诗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诗绝。
诗歌从根本上便是咱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字游戏(玩得好的,可冠冕堂皇地说那是艺术),古代如此,当代更不可能颠覆。某些人认为当今世上“诗歌不该存在”,我不敢苟同。若说当今没几个人写得出好诗,那倒没错——这可以当作鞭策今人的戒尺,却不能是否定诗歌的理由。
所以说:诗,我是一定要诌的。有兴趣的文友大可多写,哪怕用所谓的“诗句”干嚎也没关系,喜闻乐见的气氛起来了,这种游戏便有升级的可能性。某洗发水的广告不也说了吗——你嚎,我嚎,大家嚎,大家嚎才是真的嚎。
文/若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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