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看之前只知道很热,没有看任何评论,想不带什么“先入为主”去感受。过程中,很沉重,有一个地方潸然下泪。从人性和规则的角度,写点观影感受。
1.程勇的人性迁徙:从五千到五百
走私格列宁之前,程勇是一个贫穷困顿的中年油腻男,妻子已经离他而去并将和新夫移民,且还要把他非常在乎的儿子也带出去;父亲瘫痪在床,即使最低的保障也捉襟见肘;在一个不时欠点房租的小门面里卖点不知真假的保健品……无财物、无才华、颜值更是见底,没有心胸和气量,更别谈前途和未来,精神都是恹恹的让人不愿搭理。
一个白血病人吕受益的出现,改变了他后来的种种。
一开始,只是被迫无奈,为了老父的病,为了留住孩子,走私印度格列宁并贩卖,所以,那个时候,很清楚,是为钱。正版四万1瓶,在权衡病人的承受能力和自己的赚钱需求之后,定价五千。
药贩子眼里,病人就是一个产业,程勇作为产业的开发者和产业链的源头,赚了第一桶金,还可以美滋滋地想,救了那么多人的命!有钱又有价值感,这个时候的感觉是他和这件事情的蜜运期。
当收益和风险并重的时候,或许还可以碰碰运气,但是当那个利益熏心的冒牌教授威逼利诱的时候,程勇见好就收了。然后在服装行业里努力洗白着钱和自己,虽然做小伏低,但也算安安稳稳有了一方天地。
只是,这时出现了一次人命。脱离了贩药集团的老吕没钱又没药可服,很快进入了病情急变期。那是曾经和自己紧密相随历经一段生命过程的兄弟,是亲耳告诉自己奢望他五个月的儿子长大生子的父亲……来不及服下再次走私的格列宁,走了。
程勇被这次死亡震撼,从挣钱走向了救人。再次冒险运回来的药,不再是五千一瓶,而是五百,出厂价,零获益。他不再是商人,而是一个愧疚于兄弟之死的大哥,也是愧疚于之前暴利的救助者。
只是,他做的还是违法之事。于是,就有了第二次死亡。跟随着他的黄毛小弟,为了掩护他,不惜以身赴死。而这个小弟,出事之前即将回家看望亲人,这次回家,相隔外出流浪已好经多年。这个小弟,曾经偷过他的药,又执着追随他,还和他说过:我看不上你,但,是过去,不是现在。那个过去,是五千元的过去,这个现在,是五百元的现在。
印度厂家关门,只有零售可卖,两千一瓶。程勇坚持卖五百,为了那么多要活命的人,也为了那个看得上他的小弟。此时,他又从救助者成了奉献者。
作为一个读法律的人,对于违法的赞成总是别扭。只是,在这一路过程中,程勇内心的善意被不断唤醒,情谊被不断提纯,担当被不断激发,终于,脱去了戾气和油腻,泛出了人性的美好和光泽。
2.社会的规则行进:从天价到医保
圣人般的程勇为什么还是违法了呢?法律的功能是惩治侵害、维持秩序的,如果要去惩治一个对别人的生命保有虔诚和敬意的人,是否就代表法律出了问题呢?
禁止走私、禁止贩卖假药,这样的法律并没有问题。只是,禁止的恰恰是可以救人的,而允许的人们却买不起。那么,就要让可以救人的成为不禁止,或者允许的人们用得起。
政府进行了医疗体制改革,也正是从这个思路,让这款药,或者说类似这种情形的药可以纳入医保。
影片是沉重的,但是因为人性的光芒和规则的调整,让沉重有了走向轻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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