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突然心血来潮,卸下已经泛黄的手机保护套,打算将之清洗一下。然而当我把 “一丝不挂”的手机拿在手里的那一刻,我震惊了。天呐,这真的是我的手机吗?原来它的手感这么好,轻薄的机身,金属质感的背壳……可是在这之前,我却从未真正感受过这些好处。从网上买来快一年了,从拿到手的那天起,我就给它带上了附送的透明保护套。于是,我习惯了变得厚重的手机,甚至日子久了,以为那才是它真实的样子。
这意外的震惊让我明白了自己是多么蠢!我想一定有不少人和我一样。我们买了一部手机,不管它是最新版的苹果,还是几百块的低端产品,都会在使用前迫不及待地给它戴上保护壳。日后使用中也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它磕着碰着,更别说掉地上摔一下了。我们恨不得把它当成一颗易碎的鸡蛋去爱惜它。可是把它保护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也许短则一两年,长则三年五年之后,它的外表依然崭新如初,但是内部的电子元件却已老化过时,而另一方面,科技在不断地发展迭代,软件在不断地更新升级,到那时候,它早已变得又卡又慢。于是,被我们保护得完好无损的爱机,终于变成了一块光鲜亮丽的板砖。那时我们将不得不再买一台新手机,然后,然后可能依然如故地,在第一时间给它套上一个保护壳,于是旧戏重演。就这样好多年过去了,我们可能换了好几部手机,却从没有真正享受过其中一台。更可悲的是,在你把它保护得非常好,而它还没有变卡变慢之前,要是自己不小心丢了或者被人偷了,那你所有的努力都成了一场空,都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要探究分析一下,一个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才会这么做。我觉得给手机戴保护壳这件事,讲浅一点,是一种穷人思维。但我说的穷,是相对的穷,而不是绝对的穷。比如说,某个年薪百万的人买了一台最新的苹果手机,五千多对他来说简直不值一提。所以他可能不会给手机买保护套,平常使用中也不会很小心。但是当他买了一辆宝马或者奔驰,就会很爱惜,以至于把车停在某个地方,人走开了,心却还在车那里,因为他担心自己的车会被其他车磕了碰了,会被野孩子划了。这种情况下,他就像一头驴,被一条看不见的绳子拴在了他的车这根“柱子”上。这么说来,他依然还是穷人,只不过是比为手机戴保护壳的人更有钱的穷人而已。
所以往深了讲,问题的根本不是手机或者汽车,而是我们那种对身外之物的执着与迷恋。生活中很多东西都是如此,我们花钱买了它们,却从没有真正地、彻底地、舒心地享受过它们的好处。与其说我们买到的是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倒不如说是各种各样的心灵枷锁。无怪乎苏格拉底会说“我们所需越少,就离神越近”。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对衣服的爱惜可能要超过对手机的爱惜。记得几年前的某个夏天,我新买了一条牛仔裤。第一次穿上它的那天,我正好要外出办事,而天空刚下过一场小雨。于是我出去时,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走得快了,不小心踩到积水,或者鞋子后面甩上来的泥水沾到裤腿上。当我路过一些街边小摊或者垃圾桶的时候,也是预先就远离两三米,以防一些脏东西碰到裤子。当我走了很久有点累了,也舍不得在路边的长椅或者台阶上坐一坐,因为我怕弄脏裤子。总之那一下午,我不论走着还是停着,站着还是坐着,都在处处留意,时刻小心。最后终于把自己弄得身心疲累。后来我口渴了,就走进一个小店买了瓶水,然后站在店门口的屋檐下喝。当然在喝水前,我仍不忘把前后左右都观察一遍。在我终于确保平安无事,放心地喝水时,突然间,一串带着泥污的水珠从头顶的屋檐上坠落下来,我躲闪不及,刚好全部洒在我的裤子上。那一刻,我真的是哭笑不得,也深刻感受了什么叫做防不胜防。我想这种情况要是放到古代许多高僧大德身上,他们一定是“言下顿悟”了,可惜我根器愚钝,业力深重,只是略有触动,至今仍不能完全放下对衣服及其它物质的爱惜与执着。
可是,你以为只有对外物的执着与在意是一种枷锁吗?不,更进一步而言,对我们的身体,这一具皮囊的执着与在意,也是心灵的枷锁,甚至是一种更可怕的枷锁。我们每天都担心它渴着饿着,磕着碰着,太阳出来担心它被晒黑了;阴雨天又担心它淋湿感冒了。我们想多吃一口美食,又担心会变胖;脸上长了一两个痘痘,就忍不住要照镜子,然后在心里忧伤……为了身体,我们的心真的是受了太多太多的苦啊。
春秋时的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东晋时的陶渊明说过“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唐朝时的白居易有诗云“饥寒饱暖无足问,此身长短是虚空”。而佛家更是彻底,不仅劝人放下物质、名利、身体,就连佛经、佛祖的话也都要放下,最后连放下本身也放下,放下到无可放下,方才得以解脱。正如《金刚经》里说的:“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大意为,佛说的法就像竹筏,只是帮助人们到达解脱之彼岸的一种工具而已,如果过了河还要把它背在身上,反成了一种累赘。所以连正法也要舍去,何况是邪法呢?)
可惜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都在被各种无形的枷锁捆绑缠缚着,以苦为乐,即使明白了道理,真能放下的也是凤毛麟角。更有甚者,放话“做人没有一点癖好,有何乐趣?”殊不知他的那点癖好,更多的时候带来的是纠结与痛苦,而非潇洒与自在。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古代有一个人落水后,舍不得抛弃背上的黄金最终溺死了;近代则是十几年前,赖昌星想要贿赂某高官,但其人不好名利,不近女色,唯独喜欢字画,于是赖投其所好,送给他一些名贵字画,把他拿下,后来此人终于因为自己的高雅癖好而锒铛入狱了。
所以我已经把我的手机保护壳扔了,也把我kindle电子书的保护套扔了,而且以后如果我买了新手机,也不会再给它戴这种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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