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余学文先生邀请并推荐于我,辨析潜山市官庄镇柳林寺乾隆三十二年古碑。8月6日前往柳林寺,得住持僧释昌根协助拓印4次,因碑面残损严重,仍有4个辨析不清的字,不敢乱填而误导他人。现就《奉旨禁革檀越碑》原文抄录如下,并参照《安庆佛教》《潜山县志》《潜山佛教史话》《三祖寺志》等文献史料,以及现任住持僧释昌根回忆,作如下介绍:
1《奉旨禁革檀越碑》原文抄录
特授江南安庆府潜山县正堂,加五级记录、十次记大功,十次□□为敬抒管见等事案,奉
各宪凭牌准
礼部咨议制司,案呈礼科,抄出浙江学政钱□條,奉,各属境内寺庙,所有一切田地山场,无论有凭无凭,年远年近,所有檀越概行革除,勒石寺门,永远遵守昔语。查士民捐助,皆归於寺内,本属乐施,何得竟起檀越名色,侵年伯佔,滋生事端。地方官如遇此等讼案,即应随时断结,以息纷争。应如该学政所请,通行宜省,出示晓谕,将檀越一概革除,不许借有私据争夺讳告,其士民施舍之田,檀越修建之寺庙,但许僧道经管,亦不许擅自售卖。如有此案至官者,该地方官随时酌辦,按例惩处。仍行勒石示禁可也,等因其题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咨確,行司檄府转行到县,奉此,当经查明各寺院现有田产顷亩坵塅,当差里甲造册,申送在案,合行勒石示禁。凭此佈庵僧俗人等知悉。据册造现存田种五斗,载亩一亩分计坵三十坵,在信里三甲□户当差,但许僧经管,不许擅自售,倘违犯不遵示禁,按例治罪,各宜凭遵,须至碑者
乾隆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积善庵僧徹朗徒省慧徒孙道明立
寺正前方2.《奉旨禁革檀越碑》标题解释
①潜山佛教兴衰历史。
潜山佛教第一次兴起是东晋咸和年间(326一334年);第二次兴起是唐大中元年(847年);第三次兴起是蒙古入主中原建立元政权(1283年);第四次兴起是康熙四年(1665年)。
潜山佛教遭劫第一次是唐会昌灭佛(842一845年);第二次宋咸淳元年(1265年)刘源抗元期间;第三次是崇祯八年(1635年)张献忠率农民起义军进驻潜山期间;第四次是咸丰年间(1854一1860年)太平军几进几出潜山境内。
据乾隆46年《潜山县志》载,除恢复明末被毁寺庙外,还增添了涌泉寺、寒山寺、金壁寺、柳林寺、雷音寺……
柳林寺②《奉旨禁革檀越碑》7字解译
奉旨:因明洪武朱元璋曾入沙门,明初起南直江南省(包括今江苏、上海、安徽)范围内,寺庙庵堂恢复兴建颇多。且多由地方乡绅牵头并献巨资,寺庙一般都附加有田产,面积小或为僧人自己兴种即半农半禅,面积大则放租后,周边人兴种。据史料知,寺庙所有田产享有特权,不交皇粮,免除所有赋税。清朝康乾时期也一直延用这一政策。康熙四年经济逐渐恢复,民间就大兴土木工程,兴建寺庙。因兴建前后,寺庙或无主之时,周边一些较有势力的人,侵占寺庙财产的纠纷事件频繁发生,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浙江省学政钱某某报奏朝庭,乾隆接报准凑学政所有提议,并颁发特别圣旨。自此而后,凡地方僧侣举报情况到县,地方官员就按章办事,坚决维护寺庙利益。这就是“奉旨”二字的出处。
禁革:发布禁止革除条款。
檀越:施主。
碑:立碑。
乾隆三十二年禁碑3.类似碑引
因碑文内容带有普遍适用性质,其不同点是时间差异、地名和施主及田种面积、僧人名号不同。据《安庆佛教》《潜山佛教史话》载:安庆市境内以前曾发现过类似碑文。潜山市观音寺不远处有个天星庵,有一残碑,内容更短,残缺字达几十,时间是乾隆三十三年,比柳林寺碑镌刻迟一年。
4.释昌根回忆
现任住持释昌根俗家名吴根祥,排行老二,其胞兄释惟兴于2005年归寂。兄弟二人世居柳林寺寺后。释昌根说,历代口授相传,柳林寺门前一河两岸八担田种本归属本寺所有,清朝乾隆年间,本地某大姓有人逐年蚕食寺田,此事最终闹到县府,大老爷依规裁定寺属田产,并立有碑文,以垂永远。这些话与碑文完全吻合。
寺右前方为云雾腾飞香山尖5.落款积善庵僧徹明等辨析
经查手头史料,原潜山县范围内,无论某个朝代,不见“积善庵”记载字样。
又据《潜山县志》载:柳林寺在县北官庄之柳林河。居民捐建。桐城张相国英赠额云:“白云深静”。张英(1638--1708年)1708年系康熙四十七年,赠额肯定是辞相回家期间所为,柳林寺处桐舒潜岳(当年无岳西县)交界之地。也就是说康熙四十七年以前柳林寺已经创建并享誉周边。
又载:柳林庵在县北百二十里柳林河前。前清时,施廷壁与倪,刘两姓创建。
同一地点同载柳林寺、柳林庵,其它史料又无反证“积善庵”系其它地方庵名,因此,理解为施延壁与当地倪姓刘姓创建有功,从而署名“积德行善之意”,在某个时期,周边的僧俗一直称谓为“积善庵”并另有故事。
乾隆时期“荫百福炉”6.《奉旨禁革檀越碑》历史意义
柳林寺的《奉旨禁革檀越碑》较为详实地反映了,乾隆中期潜山县范围内归属寺庙原有财产与寺庙周边发生激烈矛盾的这一客观现象。此碑具有历史文物价值,此碑同时填补了天星庵残碑空缺内容。柳林寺禁碑同寺前乾隆时期的“荫百福炉”可视为柳林寺镇寺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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