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天气还是很热,看着教室熟悉和半陌生的面孔,心情还是有点儿雀跃的。那时的初三要分班的,我很幸运的分到了快班,紧张的初三生活在蝉声鸣鸣中开始了。
初三生活最令人开心的事就是上微机课,那个时候电脑对我们来说还是很新鲜的,小城镇的老师也不大会怎么用,只是教我们开机关机,然后让我们自己练习打字。电脑有限,又不是什么要紧的课,我们学校都是是两个班一起上,三四个人用一台机器,很拥挤但我们兴趣不减,连忙开机打开"警察和小偷"或"青蛙跳"打字游戏。
"你看你打的那么慢,小偷我看你是抓不到了"
"哎呀!你看你的青蛙要跳到水里去了,快一点啊,再快才行"
"你这速度,追蜗牛呢"
抬头狠狠的剐了一眼旁边冷嘲热讽的人一眼,他是慢班的同学,我认识他,个子高高瘦瘦,经常看见他在操场打篮球,也经常听到爱八卦的同学说他的什么时候又换了哪个女朋友,这样仗着长的帅的花心大萝卜我一向是很讨厌的。没好气的回一句"你行你上啊",当我看他刷刷的不停按键盘,没一会儿就追上小偷,青蛙也很快的跳转在不同的字母拼音荷叶上,迅速打完。一脸得意"哎!还真是一点儿都没挑战性",我无奈的只有把脸气鼓鼓往旁边一撇。
"你看你,脸本来就圆,气鼓鼓的就更圆了"
那个时候脸上确实有很多肉肉,但为了面子也得撑一撑"你知道什么,圆脸才可爱,脸上的肉肉又软又Q,手感很好,一般人还羡慕不来呢"
他看着我笑着说"是是是"
在那之后班主任以微机课不考试机器座椅都不够为由,把她的数学课代替了微机课。晚上的时候我们要比慢班多上一节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人也很少,似乎只有我们这些晚下晚自习的学生了。感觉有点儿饿,买了馒头在回宿舍的路上,感觉听到什么声音,就顺着声音走过去,再围墙角看到一个黑影,那个时候经常听到有男生翻墙出去通宵上网,想必是准备翻墙出去的男生,也没打算多管闲事,准备转身离开,却听后面传来故意压低的声音"喂!同学"我转过头借着月光,看清了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嘴一撇"我说你打字怎么那么快呢,原来是翻墙角经常通宵"练习"啊",见我挖苦他也不在意只是叫我千万不要和老师说,我问他住校不都要查寝吗?他说他不住校的,是过来帮哥们儿们把风的,果然一会儿几个人就从楼上跳下来了。
也许看见我有点儿不安,就问他"雄,怎么回事儿,这人是谁?"
"没什么,就碰见了,我已经让她别告诉老师了"
走的时候他还塞给了我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后来经常晚自习下课了都会遇见他,我好奇的问他"你天天都翻墙做接应把风去通宵吗?""不啊,我就走学校转转啊,而且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爸妈在外地,爷爷奶奶都没住一起,回去也无聊啊,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久而久之我们也就越发的熟了,耍的好的同学还经常开我们玩笑,然而我并不认为他会喜欢我,我个子不高,脸上肉肉的,长的虽然不算难看,但也并没有多漂亮,从他耍过的众多女朋友的类型来说,我应该不会是他喜欢的类型。当他向我表白时我仍然不相信,何况在这种事上曾经被人耍弄过,更是小心敏感,我拒绝他之后,他无比认真的告诉我"我是真的喜欢你,并不是和谁打赌也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你不要不相信,我真想把心掏出来给你看,我发誓,我没有骗你"看他平时一副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样子,现在在我面前却快要哭了,让我有些心疼,于是答应了他。
跟他在一起,从此我的生活有了不一样的颜色,我从小就是一个听话乖巧的孩子,按部就班的生活,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为了他们能开心,我始终按着他们的想法生活,偶尔自己也有小叛逆的想法,但都没有付诸行动。他可能是从小父母不在身边,又没有人管束,认识很多外面"抄社会"的人,也和老师眼里是"坏学生"的那群人玩儿的是很好,因为他的原因我也对那群人慢慢的熟悉起来,我并不觉得他们有多坏,只是不爱读书,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比较有自己的想法,不喜欢被学校的条条框框束缚住罢了。其实我们都不喜欢学校的条条框框,只是都不敢反抗,他们只是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
我开始跟着他逃课去操场散步,去小池塘的柳树下聊天,买一堆零食去食堂后面慢慢吃,分开的时候总会给我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那个时候朋友同学都很喜欢吃阿尔卑斯棒棒糖,总是人手一根,就连"请客"都是买阿尔卑斯棒棒糖。刚开始他给我棒棒糖我也习以为常,只是在一起后给我棒棒糖时总要强制给我说一遍广告词"有爱就有阿尔卑斯"
有一天晚自习下课我遇到小曼,小曼是雄的同班同学,也是雄哥们的女朋友,是个比较前卫时尚的女孩子,性格也酷,她神色不好欲言又止"我考虑了半天,感觉还是要告诉你,我听到雄跟二年级2班的有个女生传出了绯闻,我是感觉你人挺好的,想帮你,要不要我给那个女孩儿一些警告?"我一听脑袋就炸了,一瞬间慌了神儿不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办了?后来心情稳定下来了,拒绝了小曼的好意。看到嬉皮笑脸来找的雄,我没有发火,没有指责,表现的很平静"二年级2班的那个女生挺漂亮的,你喜欢她吧!我们……"忽然有点透不过气,深吸一口气继续道"我们分手吧"
他没有同意,说只是那女生喜欢他,他对那女生并没有其他的想法,也许是他没有处理好,下次一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次一定会和那女生说清楚。之后又抵挡不住他软磨硬泡原谅了他。
也许乖乖女和叛逆男孩之间本来就不是同一种人群,又是在学校懵懂的青春期,大多都不会长长久久吧,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下了晚自习我混在一群走读生中忐忑的混出校门,雄和他玩儿的好的几个哥们以及他们各自的女朋友,怕被看见就在门外的转角处等我,我们一行人去雄的家弄烧烤,吃饱了玩儿累了就女生一床男生一床的倒头就睡,怕被同学和老师看见,早上很早的起床就偷摸进学校,同学陆续开始多起来,坐在教室正庆幸没被发现时就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他问我他的眼睛是不是布满了红血丝,我看了一眼说是的,老师突然正色道"你昨晚去哪儿了?找你一夜,我整宿都没睡"在老师的不断逼问下就一五一十的招了,老师说这次保全我的颜面不公开批评,只是坚决不能有下一次。经过这次,父母自然也就知道了,心里又羞又愧,感觉都没颜面面对老师和父母。这一次是真的要和他分手了,他也会嬉皮笑脸的来找我,但有了之前的经验,我知道我是绝不能理他的,最好一个眼神都不给,时间一久估计任谁都忍不了这种无视和冷漠吧,他后来也明白了我分手的决心。我们……真的……分手了……
初三一毕业,他就去他父母那边打工了,有手机之后他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一直还喜欢着我,想和我重新开始,想让我去他们那边找他。这是不可能的,我从没想过要辍学,我再一次的拒绝了他,后来他说他恨自己留不住我。在某一年大年初一早上在人来人往的湖坝之上我又再一次看到他,几年不见他成熟稳重不少,牵着旁边怀孕的妻子,我们相视而笑,简单的寒暄几句就朝着相反的方向,各走各的道。
以前我也有后悔过,觉得自己太年轻把一个很爱护我的人往外推,他总是很护着我,有他的原因也很少有同学会找我麻烦,也很刺激,逃课、翻围墙、偷偷跑出去,这都是我在青春期想做而不敢做的事,那才是青春啊!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不后悔,是啊!不后悔,曾经快乐过,拥有过不就好了吗?青春就是拿来怀念的,也许有遗憾才会更加的让人觉得珍贵。
青春,你好,再见!
初恋,你好,再见!
愿你我各自安好,各自幸福,你……应该是幸福的把,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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