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下班,六时已过,可滑到西边的太阳,依旧灿烂如初,到底是盛夏之名。
犹豫着,是厚起脸皮蹭同事汽车而不用晒,还是自己骑共享电动车图个自在。
伸出双臂,看一看已被经年累月的紫外线所侵袭得早已不再白皙的皮肤,答案便来得干脆利落。
还是骑电动车吧,虽会被晒黑,可债多不愁。
虽然夕阳尚温热,但真正将车子骑行起来,空气中那看不见却仍还在的风便纷至沓来,披散的长发在肩头跳起了热舞,轻盈的裙摆在膝间嬉闹,而眉眼里无法装满的欣喜,也溢到了额头、脸颊。
三米多的辅道,稀疏的骑行者,仿若这平坦整洁的道路只属于我一人。而路两旁已然长成伞状的大树,过滤掉了还隐隐烫人的夏阳,藏住了这能呼呼有声的清风。
抬头往向天空,那是连孩子都知道的蓝天白云,可这熟烂于心的景致,却是任何一个画家都无法将之完整呈现的多姿多彩。
忽然便想到了此书。在书里,作者提到景物的描写怎样模仿画家的视觉敏感去扑捉色彩的变化多端,作者认为可以通过刻意地练习,练习自己去辨别去提炼。
于是,那眼里的蓝不再是单调的蓝,它浅蓝,它湛蓝,它蓝得像第一个走进自己梦乡的那个男孩的衬衫。
当我选择抄近路时,却突然迷惑起来,自己还算是所谓的城市人吗?可现在我眼前所见的,明明是县城的样子。
八九十年代的三层楼房,底楼改成商铺做点小本生意,二楼三楼居家所用。楼房前,零零散散的人,脸上没有焦躁,也没有兴奋,那也是居家过日子的不悲不喜。在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是生活在县城。
如今的我,活到中年,已知功名利禄与己无关,倒不如就干脆做个“无用者”,安于日子的渺小平淡。每日里,骑着车子,贴切地感受着清风、阳光和雨露。在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纯粹的个人,没有始终做不完的家务,没有需要被唠叨的孩子,而自己永远是一副少女的样子,遗世而独立。
胡思乱想间,骑行到一处时,竟发现那里的树冠长成了相互拥抱的姿态,骑行其中,就像是被拥进绿色的怀抱,分外地沁凉。哦,真像是闯入了童话森林,是城市森林。
可惜自己无知,那些渲染着铺天盖地般绿色的树却不知它名啥。可在此书里,作者认为作为一个作家,是需要具备一定知识贮备的。如果此时的我能说出什么树和什么树,从左右两边相携而行,肯定要比简单的大树两字更丰富。
一直骑行在辅道上,有车子从辅道借道,我自然避让一旁。可身后的车子并没有超行,反而仍旧摁响喇叭。
刺耳的喇叭声,惊扰了我的“优雅”,顿时世俗心起,干脆将车子骑在辅道中间,心里却道,老娘我偏偏就不让了,看你敢不敢碰上来。
这是让人生厌的鸣笛,却不似藏在树枝间的蝉鸣。到了傍晚,蝉鸣失去了中午的尖利和频繁,只是拖长了余音,声音也变得缓和。让人听在耳朵里,不由得要笑话它,你也有鸣不动的时候呀。
所有的这些,如果是选择有一层钢板相隔的汽车,都是无法体会到的吧。而把自己彻底暴露在大自然里,总是会有所获的。这大概也是作者推崇大自然的原因所在。
作者为了写作,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住过很多房子,而对于我们被现实所限定的人,无法抛家弃子,那就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些不同寻常吧。到底也是一种写作实践。
于是,致敬于“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偶然投来的字眼和流盼,每一个深邃或戏谑的思想,人类心灵的每一个细微的跳动,同样,还有白杨的飞絮,或映在静夜水塘中的一点星光——都是金粉的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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