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每当听到朴树低声吟唱这首《送别》时,我的思绪一下子就被带回到了那些少不更事的年纪。在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我送别了我的天真无邪的孩童时光,送别了我伤感优美的中学时代,送别了小暴脾气的小豆,送别了我念念不忘的女孩,送别了我涉世未深的十几岁的年纪……而现在,我又要送别我如梦似幻的大学生活。
一年前,我离开校园出去实习,我同样写了一篇《送别》,然后带着一丝眷恋与不舍去闯荡新的世界,离开便是离开了,只是未曾好好道别,说一声再见,似乎埋着什么伏笔,有些仓促,难以句读。
临行前,我们宿舍在一起吃散伙饭,那是我们最动容的一天。晚上回去的路上,我跟在他们的身后,一边流着泪一边唱了一路的《送别》。
其实,大多数的送别往往没有长亭古道,也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只是一个跟平常一样的清晨、午后亦或是夜晚,一声再见,一声珍重,然后我们就去往了明天,把记忆留在了昨天。很多人,我甚至都没有机会好好的说一声再见,而那些即使说了再见的人,却也彼此消散在了成长的风中。流年真的似水,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们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我们就这样站在岸边,依依不舍却又无能为力。
随后的日子,我也曾回到那个让我念念不忘的地方,在那里融合着我的自信与骄傲,承载着我的梦想与憧憬。亦师亦友的洋总依然在那里,记者团新的学弟学妹让我觉得恍若隔世。曾经团里那群与我一起并肩的战友呢?那群与我同吃同住同劳动的舍友呢?某些曾经相处的片段像电影的画面一样在我的脑海倏忽而过,可是寥寥几笔尚不能勾画出他们当年的样子。
大学是可悲的,因为它不能重来,大学是可喜的,因为它不需要重来。大学只有这一次,但我了无遗憾。
其实,我大学最大的收获就在于,我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我充满了热情并且十分专注,慢慢的我才找到了一点自己存在的价值。《童年回忆录》是我在《尚雅》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从此,我便在校园杂志上留下了烙印,进而成为这段荣耀中的一部分。我在大学里最想做的事我已经做了,即使我的大学生活已经结束,但是我没什么可遗憾的,假如时光可以重来,同样的事情我还会再做一次。
只是生活没有假如,我只能往前走,就像电影《后会无期》里说的,去下一个地方。至于下一个地方是哪里,我也不知道。可是,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远方有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过,用你的前半生去体验别人没有体验过,用你的后半生去体验别人正在体验的,那么你的人生就完美了。所以,我想趁着自己还年轻,趁着自己还有一腔热血,趁着自己还没有被生活的琐事磨平棱角,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去考虑结果,不去计较得失,竭尽全力的搏上一搏,哪怕遍体鳞伤,我也义无反顾。
即将要毕业的我坐在操场的台阶上,深情的目光望过去,满眼都是自己刚入学的影子。临行前,我为这片土地点上了两排蜡烛,一排红色,一排白色,红色代表热爱,白色代表告别,我努力拾起所有记忆的碎片,却再也回不到那个热血沸腾的年纪。而一别过后,大学的一切都将被历史的洪流卷入故纸堆中,只有在记忆中不断重演。
这次真的要离开了,的确有很多的不舍,但是时间不会为某个人而停止,而人也不会永远停留在某一时刻,所以故事才会继续,而我们的故事也要继续下去。
我们都会成为散落在天涯的花儿,天各一方。你们不要跑的太快,再跟我唱一次《送别》吧。愿君来时莫徘徊,愿我与故人重来时,仍能天真做少年。
毕竟这个世界这么流行道别,再跟我说一声再见吧。
希望我们永远年轻,永远都能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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