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禽兽,一释为飞禽走兽,一释为卑鄙,无人性之人。前者是本意,后者则是意译。大学里一次课堂上,老师把这个命题拎了出来,重点放在了后者,主要想传达的信息是:不做禽兽之事,不做禽兽之人——讲的是为人之理。这点于我,是万分认同的。但是当我初拿到这个论题时,我立马就把重点放在了前者,我想做的是人与飞禽走兽本质区别的讨论。
没错,确切的说,人与禽兽都是在为着生存而奋斗竞争。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不只盛行在动物世界,更盛行在智人社会。人吃动物的事不少,人吃人的事情则更甚。小到生活上的芝麻小事,大到国家间的明争暗斗——求学、工作、军事、政治......我们只是在血腥之上加了好看的保护色,而往往这样的伪装远比禽兽之间的撕咬来得更为血腥。这样看来,智人与动物皆臣服于自然选择,有别的只是形式,貌似并无本质之差。
禽兽所有活动的驱动力几乎都来自于对生存和繁衍的需要。在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下本能的做着一系列反应,为着最基本的活着(维持生命)机械重复动作,从生下来,直到死去。人,是动物,但在动物之前,人类自己加上了高级二字。在人与人之间,“等级”二字看起来是充满着不公与歧视意味的字眼,人们羞于谈论,假装看不见。而在人与动物之间,人却明目张胆的加上了高级二字,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两个不对等的智慧之间确实存在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抛去理性分析进化过程、生理构造、大脑容量等等的不同,我更愿意感性的把这道鸿沟命名为:人性。
人性,使得我们有了善恶美丑是非之分。在善美是下,我们走向人性的光辉;在恶丑非下,我们迈向人性的阴暗。人性从来都不只代表褒义或贬义的任何一方,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中和的,我们每个人都兼具人性的所有特质,这也是人性最迷人的地方。因此,在面对困难时,或(注:有的人)迎头直面,或垂首低眉;对待同一件事时,或冷眼旁观,或掺插而入;观赏一景时,或嗤之以鼻,或拍手叫绝……我们有不同的选择,于是,我们有了各自的价值体系,不同的兴趣爱好,拥有着复杂情绪,成为了人性各个特质融和的复杂结合体。我们不单单受本能驱使,我们会进行一些对生存和繁衍无益的动作,我们追求于本能之外之事——人之别于禽兽者莫不在此了。
人性的下边,有光辉,有阴暗,二者划分界限但又绝对相容,永远是相互伴随,并驾齐驱。在这里我体现了光辉,在那里我一定就散发着阴暗。所以,我们赞扬一个人光辉,也代表我们包容了那个人的阴暗。
在天性具有的兽性下,我们添加了佐料“伪善”,我们的终极目标是真善,大善。于是我们不得不辅以修行来盖掉外泄的兽性。我们接收教育,书写文字,制订法令条文;最最独特的是,我们形成了一套极具约束力与稳定性的道德系统。我们学会控制,懂得了分寸。
在人性的驱使下,我们极力地在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找寻契合点。我们先是极力打破平衡,而后又极力修复平衡,处处矛盾,又处处合乎人性。
万物有之生,则必有其死。抛开还没研发出来无限延长生命的黑科技,从生与死的角度来看,别说动物,就算是一草一木,都与人类没有区别——逃不了的,是自然规律(都会死去)。
而有趣的是,在面对同一的死的终结,有且只有人类还神奇地做着一些无关生存之事,无论是带着圣洁之光还是涌动着黑暗之色——这大概就是人之别于禽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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