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起义后,范仲淹建议皇上不杀弃城官员,为公还是为私?
《水浒传》里,施耐庵的笔尖轻轻地一扭动,就把一个顶天立地铮铮铁骨的起义英雄写成了一个心胸狭窄、妒贤嫉能的龌龊小人,“白衣秀士”王伦就是这样蒙受了千年的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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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的小儿子蔡絛(同绦)在他的老爹倒台之后,写了一本《铁围山丛谈》,如能不以人废文,这书也仍有可观之处。此书卷一中稍带着写了一件事,只有一句话便轻轻带过:“当宝元、康定之时,会山东有王伦者焱起,转斗千余里,至淮南,郡县既多预备,故即得以杀捕矣。”
说山东曾经有位叫王伦的人造了反,但没成什么气候,好像是大宋的官员们都训练有素且很能战斗,轻而易举地就把王伦摆平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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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蔡絛的说法很不靠谱,仍有粉饰太平的嫌疑。因为根据欧阳修给谏院上的“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札子”所言:“臣近闻沂州军贼王伦等杀却忠佐朱进,打劫沂、密、海、扬、泗、楚等州,邀呼官吏,公取器甲,横行淮海,如履无人。”
但欧阳修的话也有可推敲之处,王伦能够转战千里,横行六州,其势力应该不小,但欧阳修写“比至高邮军,已及二三百人,皆面刺天降圣捷指挥字号,其王伦仍衣黄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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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意为:王伦起事之后,确实是势不可挡,人数应当远不止二三百人那么少,淮南的郡县不少官员都弃城而逃了。后来王伦被平,朝廷要治这些官员的罪,当时任枢密副使的富弼负责处理此事,他认为这些弃城官员应该统统杀掉。
但时任参知政事的范仲淹却认为不可,他认为江淮一带的郡县只是徒有其名,城壁远非边塞可比,所以守不住城,也不能全怪官员。仁宗皇帝当时还是很大度,觉得施政当以宽仁为怀,于是这些弃城的官员都得以逃过一个大劫,保下一条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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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人皆言范文正老成谋国,但谋国之时又谋身位,似存为私之嫌,不知读者诸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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