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根本,是要实现自由、平等。所谓自由、平等,首先必定是要从信仰来体现。民主社会应该有信仰的自由和信仰的平等。
首先是信仰的自由,人人都有权利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信仰和不信仰。可以信仰有神,也可以信仰无神。可以信仰社会主义,也可以信仰其他主义。甚至不仅是可以信仰民主,还可以信仰集权。个人的信仰不受国家、社团、他人的强迫,完全是自己的意愿,这才是信仰自由。
其次是信仰的平等,信仰和不信仰都受尊重。任何一种信仰都不可以利用权威压制其他信仰,国家、社团、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信仰。所谓平等,就是通过尊重来体现。尊重别人的信仰,体现的是最基本的平等。
我们主张信仰的自由和信仰的平等,主要应该是从个人精神层面来体现。只要不试图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他人和社会,这种信仰就应该受到尊重。现代德国之所以禁止纳粹信仰,就是因为纳粹的意志试图强加于世界。
现在依然有很多人崇尚毛泽东时代的路线,这种崇尚体现的就是信仰。对于坚持这种信仰的多数人来说,毛泽东时代只是被理想化了的一个精神符号,是他们感情上的依托。他们依据毛泽东时代的路线,已经很难找到改变现实的具体方案,无法在思想上形成主流。毛泽东时代的路线可能与自由民主有悖,但是信仰它的人们普遍是基于对现实的不满,他们有更强烈的改革意愿,并且只能是顺应自由民主的大势来改革。主张自由民主,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彻底否定毛泽东时代。
自由民主的根本是要尊重别人的信仰!彻底否定某人、某时代,不仅是对很多人的信仰的不尊重,还会给自由民主增添阻力,使天然的盟友变成敌人。我们不要一边在喊自由民主,一边却还是某人、某时代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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